歌手杨坤怒告网红,搞笑也该有个度,模仿的底线在哪?

铛代娱乐 18小时前 阅读数 0 #娱乐

现如今,短视频和直播已经成为了在大众娱乐与自我表达的主要阵地,在这其中,模仿型的内容颇多,但鱼龙混杂,有的甚至毫无底线,这引发了被模仿者的不满。

最近,歌手杨坤就因不满网红“四川芬达”的无底线模仿,将其告上了法庭,“四川芬达”收到消息后在直播间诉苦,表示明星为什么会为了这点事起诉。

话里话外都在阴阳他们模仿的杨坤,不明真相的网友一开始还觉得确实是杨坤“格局小了”,认为模仿者甚多,为什么挑这一个网红闹这么大。

但在看了模仿的视频以后,却立刻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这也促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创作自由与公众人物权益保护之间的微妙关系。

“四川芬达”,作为运营者蒋某和李某打造的搞笑类网红账号,凭借对歌手杨坤的系列模仿迅速积累数十万粉丝。

他们的视频中,不仅精准复刻杨坤的标志性穿着、神态动作,还巧妙融入“32场演唱会”等热门梗,通过夸张演绎,为网友带来诸多欢乐,也因此收获大量关注与流量。

尽管“四川芬达”在视频中未直接提及杨坤姓名,但从高度相似的外形模仿到特定元素的挪用,足以使公众轻易将二者关联。

作为可以盈利的原创视频,如果内容对被模仿者本人造成了影响,比如刻意丑化其形象、歪曲其言行,就极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对于这样的行为会不会受到惩罚,要看明星或公众人物的容忍程度,和模仿的尺度把握。

其实模仿明星在娱乐圈早就屡见不鲜,但一定要清晰地知道模仿的初衷和底线。

已故的传奇巨星往往是众多模仿者眼中的“香饽饽”,像迈克尔杰克逊、张国荣、邓丽君等曾风靡一段时期的巨星,就有许多“专一”的模仿者。

他们出入各种场合模仿这些巨星的经典形象,受到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有的看重他们的模仿水平,有的看重他们的模仿初心。

如果是模仿得特别神似,不搞怪也不抹黑,往往能收获好评,又或者是真心热爱,模仿只为致敬,粉丝也是能够接纳的。

比如最近特别火的“周饼伦”,因其外貌酷似周杰伦出圈,虽然从事的行业相差很远,他也不刻意模仿周杰伦的表情动作,一直坚持自己的卖饼生意。

网友认为他是搭上了流量的快车,但还是坚持初心的,周杰伦本人也觉得自己的形象并未被“滥用”,只是改善了一个人的生活,所以并未掀起什么波澜。

此前还有一个专门模仿明星的节目叫《百变大咖秀》,虽然节目非常火爆且好笑,但其中明星模仿明星的行为还是遭到了不少批评。

原因在于他们所模仿的明星名场面,都是其不堪回首的“出糗”画面,形象是否抹黑没办法下定论,但这样的搞怪,对于部分明星来说依然是不好的影响。

所以在爆火之后这档节目遭到了封杀,被迫停播,后来复播之后也是改变了其运营模式,在模仿之前都得先和被模仿者商议,得到同意之后才能开展模仿。

这些事件无疑为整个网络创作群体敲响警钟,提醒大家创作自由并非无边界,尊重他人权益是创作的基本前提。

模仿就像是走钢丝,走好了,你就是大家眼中的搞笑达人,收获掌声和流量,走不好,那就只能掉进“侵权”和“被骂”的深渊。

希望那些热衷于模仿的人,在追求搞笑和流量的同时,多想想模仿的底线,别一不小心就踩了雷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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