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殴打老人八个月未立案:基层法治失灵的三个深层逻辑

拆书 1天前 阅读数 1 #教育

去年冬天回山西老家,发现村委会墙上"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已经斑驳得难以辨认。这个细节在我看到晋城村支书殴打六旬老人的新闻时突然变得刺眼——当基层权力监督形同虚设,那些刷在墙上的标语终究会褪色成荒诞的装饰画。反常理的案件要素:轻伤鉴定为何挡不住立案?

67岁老人、6处肋骨骨折、施暴者身为村支书、事发后8个月未被立案——这组数据排列组合出的结果,已经超出了普通治安案件的范畴。根据受害人儿子提供的材料,2024年9月22日的监控完整记录了村支书门某在村委会院内的施暴过程,而医院出具的"双侧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伤"诊断与"轻伤一级"司法鉴定,在法律上已经明确指向《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但吊诡的是,这起证据链完整的案件却陷入了立案僵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轻伤以上伤情应当在3日内作出立案决定。8个月的拖延不仅违反程序规定,更暴露出基层执法者对"轻伤一级"认知存在严重偏差——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六根肋骨骨折的损伤,其严重性已接近轻伤上限。权力闭环:村支书为何能"免疫"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施暴者的双重身份:既是基层组织负责人,又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在乡村治理结构中,村支书往往掌握着土地分配、扶贫资金等核心资源的支配权,这种权力集中度容易形成"土皇帝"现象。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本应按照《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规定》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却出现了反常的"冷处理"。这种选择性执法背后,可能存在基层权力网络相互庇护的生态。在不少农村地区,村两委干部与基层执法部门已经形成了隐形的利益共同体,使得普通村民的维权诉求难以突破这层保护壳。

制度性失灵:从个案看基层治理的三重困境

这起案件折射出的基层治理困局至少包含三个维度:监督机制的空转、司法救济渠道的阻塞、以及群众维权成本的高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监督委员会本应发挥制约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沦为摆设。而根据《信访条例》设计的逐级信访制度,在基层执行时常常遭遇"拦卡堵截"。

更关键的是司法救济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虽然我国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但农村老人往往面临举证能力弱、法律知识匮乏等现实障碍。此案中受害人儿子能够提供完整监控录像实属幸运,更多同类案件往往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破局之道:重建基层法治生态的四个支点

要打破这种困局,需要从权力监督技术化、司法救济便捷化、群众参与制度化、信息公开常态化四个维度重构基层治理生态。具体而言:

推广"阳光村务"平台,实现村级事务全流程线上留痕

建立乡镇级快速立案响应机制,对涉村干部案件实行提级管辖

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村民证据保全意识

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纳入政务督查范围,避免沦为"墙上制度"

这起看似个别的暴力事件,实则是检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试金石。当一位老人的肋骨骨折八个月等不来一纸立案通知书时,我们有必要追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某些地方的基层权力为何还能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答案或许就藏在我老家村委会那面逐渐褪色的举报电话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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