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孩遭生父强奸案,有了新进展,女孩的做法出乎人们预料

胡侃社会百态 2周前 (03-14) 阅读数 44 #社会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事真的会突破我们的认知底线。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就让人愤怒又痛心。

在内蒙古赤峰,有个叫小刘的女孩,她的童年可以说非常不幸。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之后她便跟着父亲和奶奶一起生活。原本以为即便家庭不完整,日子也能平淡地过下去,可谁能想到,噩梦从她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开始了。她的亲生父亲,竟然对她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情,强奸了她。这还不算完,之后父亲还多次对她进行猥亵。

小刘在这样的折磨下,一直忍到了2023年7月,终于鼓起勇气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报案。大家想想,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到了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小刘的父亲刘某龙批准逮捕。后来,在2024年3月24日晚,18岁的小刘在网络上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强奸猥亵,这件事才被更多人知道。

本以为坏人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可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2024年3月12日,小刘在社交平台公布了一份和生父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原来,双方就小刘控告生父强奸、猥亵、重婚罪一案达成了协议:刘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小刘既往不咎。小刘还强调,和解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一案无关。在刘某龙手写的保证书中,保证“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 。这消息一出来,网友们瞬间炸开了锅。

欢快白云6说:“亲生女儿怎么下得了手?”域外生活散记则气愤地表示:“真够奇葩的,性侵未成年人是重罪,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应该罪上加罪,居然还能和解,世界司法史上的奇闻,足以震惊世界!”ylhaonan也说:“签署和解,一般量刑会有酌情考虑。但是强奸亲生女儿,禽兽不如,有违人伦,必须重判。”还有很多网友都在谴责刘某龙的行为,觉得这种和解简直是对法律和道德的践踏。

后来,某新闻记者了解到,2024年9月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就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了。公诉机关查明刘某龙强奸和猥亵女儿小刘的事实,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追究刘某龙的刑事责任,还建议从重处罚。直到3月13日,这件案子还在审理当中。

知名律师称,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书》更可能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不是刑事定罪量刑。和解可能体现被告人悔罪态度,若其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而不会将其做为法定量刑情节。而且这个案子里,被告人是近亲属作案,犯罪对象还是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从严把握从轻幅度,甚至排除某些情节适用。嫌疑人还存在猥亵与强奸并存的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加重刑罚。所以,就算有和解书,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或者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是酌情减轻。

我觉得,这种对亲生女儿做出如此恶行的人,真的是丧尽天良。不管和解的原因是什么,都不能轻易放过这种罪犯。法律就应该发挥它的作用,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社会一个交代。不然,天理难容,以后谁还能相信法律的公正呢?希望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决,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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