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应当接受监督,监督不能没有边界,不能诬陷诬蔑

谭浩俊 2天前 阅读数 28 #推荐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5月2日和3日上午,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连发5条动态回应柴怼怼事件,表示如果不让柴怼怼这种随意污蔑伤害他人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我会主动关闭或永远离开胖东来这个企业!”

可以看得出来,这一次的于东来,真的是生气了,可以说是怒气冲天。要用关闭和永远离开胖东来来怒怼柴怼怼,说明柴怼怼的行为,已经严重突破了于东来的底线,突破了于东来可以承受的心理能力范围。

那么,柴怼怼到底做了什么呢?按照胖东来4月30日公布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网红“柴怼怼”账号发布的“胖东来商超的目的是引流,引流高端群体去买玉”“胖东来商超以低成本玉石获取百倍暴利”等视频内容,已涉嫌捏造事实诋毁公司商业信誉,因此,胖东来将“柴怼怼”诉诸法院,法院也已经立案,胖东来提出的追责金额是不低于500万。

5月3日晚,柴怼怼的账号也已被禁止关注,被禁止发布作品。

作为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对“红内裤掉色”事件博主段某(网名:两个小段(小))提起诉讼,要求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后,又对柴怼怼追责500万,并明确表示,如果诬蔑者不受到处罚,将主动关闭或永远离开胖东来,说明于东来不是在吓唬这些网红,不是说着玩,而是动真格了。

众所周知,近两年来,胖东来因为超出一般商业理念的经营方式,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某些不满。因此,找胖东来的问题,也成了某些自媒体作者和网红引流增粉的一个目标。聪明的作者与网红,行走在法律边缘,像段某与柴怼怼等人,则直接越过法律界限,继而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

我们说,胖东来做得好不好,谁都可以评价评论,胖东来有没有问题,谁都可以去找、去挖,这是公众的权利,也是自媒体作者和网红的权利。公众企业嘛,就得接受公众的监督。前提是,一定要实事求是,要依法依规,而不能造谣诬蔑,不能为了流量诬陷企业。否则,就得接受法律追责。

而从柴怼怼的情况来看,其在网络上发布的这些消息,有没有依据,是想当然还是编造的,从胖东来的追诉来看,可能不会是实事求是的,是具有某种动机的。如果柴怼怼的所言属实,按照于东来的管理思维,不仅不会起诉,还有可能奖励。既然起诉了,就说明柴怼怼的行为已经触碰了于东来的底线,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是诬陷诬蔑。

有句话叫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今天的胖东来,确实遭遇到了这样的压力。且这种压力,不止于来自自媒体和网红等,还可能来自于业内。因为,按照于东来此前的一些说法,特别是做法,等于把商超中的某些“潜规则”全部透明化了,把商超的利益链给彻底割断了。因此,也就让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甚至不排除自媒体和网红受到了业内某些经营主体的支持。

也正因为如此,胖东来需要更加冷静、理智地对等目前可能遇到的种种压力,切不可再发出诸如关闭胖东来、永远离开胖东来这样的声音,这会让支持者失望的,也会让反对者高兴的。只要自己不是柴怼怼们所说的那样,就越要坚守得住。要有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把事业做好的决心和信心。

胖东来要主动接受社会、尤其是媒体的监督,而监督者一定要依法监督、实事求是监督,而不是诬陷诬蔑胖东来。一旦发生不规范的监督行为,支持胖东来依法维权,坚决果断地对诬陷诬蔑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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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谭浩俊

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