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因中国在二战中的作用而支持我国成为常任理事国,苏联则反对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到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的时候,反法西斯盟国胜利在望,为了协调战后国际关系,苏美英三国在华盛顿附近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被称为敦巴顿橡树园会议。
由于三国在是否邀请中国参加会议上存在分歧,因此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8月21日到9月28日,美、英、苏三国参加,就战后联合国的组织机构基本达成了协议,但是,安理会否决权和创始会员国资格问题没有达成协议。第二个阶段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9月29日到10月7日,中、美、英三国参加,对联合国组织问题作了进一步讨论。
经过会谈,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议案,并建议将这个组织定名为“联合国”。议案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等主要机构的组织和职权,以及关于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和关于国际经济与社会合作的各种安排。
联合国可以说是二战最重要的产物。中国得以名列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也可以说抗战最重要的外交成就。但这一成就的获得,并非一帆风顺。
简略说来,从民国三十年(1941年)美英两国签署《大西洋宪章》,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联合国的成立,在同盟国内部经历了漫长的博弈过程。
20世纪40年代,在关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讨论中,美国曾大力支持中国加入“五常”,而苏联则强烈反对,其博弈过程,可谓精彩。
20世纪40年代,在联合国成立之初,关于中国能不能被列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苏之间曾经各执己见,经历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这一过程中,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莫斯科会议所签署的《普遍安全宣言》和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的橡树园会议对“一票否决权”的争论,最为关键。中国因对抗战的不屈坚持,得以“四强”身份,在《普遍安全宣言》中签名,并出席橡树园会议。但获得该资格的过程,一波三折。同属四强的英、苏两国,因自身利益的缘故,对中国列名“四强”颇多非议;惟美国总统罗斯福,坚持立场必欲“使中国成为大国”。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莫斯科会议,关于中国是否签署《普遍安全宣言》,美、苏、英意见不一致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美、苏、英三国在莫斯科举行外长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签署《普遍安全宣言》。
在《普遍安全宣言》的签署问题上,罗斯福力主由美、英、苏、中共同签署《普遍安全宣言》。英国则反对中国签名,丘吉尔的理由是:“作为一个民族,我钦佩他们,喜欢他们,也同情他们一直遭受的政治腐败。但是,决不能指望我接受一个我认为是完全不真实的价值标准。”
苏联对中国的态度更恶劣。时值中苏关系“冷漠期”,《苏日中立条约》签订后,苏联不但在国内禁止公开发表反日言论,在国际上,对有中国政府代表出席的会议,也坚决避免与之同席。此外,苏、中意识形态各异,且在新疆、外蒙、东北均存在冲突,故苏联不喜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由美国推动中国加入四强,更非苏联所乐见。
维亚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莫洛托夫
英国最终被美国说服。但美、苏两国在莫斯科会议上,因为中国的签署权问题,产生了很大冲突。苏联外长莫洛托夫认为会议是三国参加,却提出四国宣言,这不合逻辑。
美国代表赫尔则强调:“如果将在战争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大国排除在外,对联合国家的统一将产生极为有害的心理效应。”双方僵持不下,会议一度陷入僵局。
休会期间,赫尔私下会见苏联外长,强调美国极度重视中国在太平洋地区的角色,若中国无法进入四强,美国可能要重新考虑其太平洋政策。实际上是在暗示,若苏联排斥中国进入四强,那么,美国将不得不亲自将更多的力量放在太平洋地区。与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直接短兵相接,非斯大林所愿,苏联终于不再反对中国作为《普遍安全宣言》的原始签字国。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的橡树园会议,在中国问题上,再次出现了与莫斯科会议相类似的情景。代表中国参加该次会议的顾维钧后来回忆说:“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不难回忆,莫斯科会议承认中国为四强之一。但是,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在这方面几乎倒退了一步。由于迎合了苏俄的愿望,所以会议分成两个阶段,中国被排除在会议的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之外。这个会议正在决定未来的国际组织的主要特征。很显然,中国只能面对既成事实——第二阶段会议只不过是摆摆样子而已。”苏联之所以不愿意与中国代表同时出席会议,据顾维钧判断,“真正原因很可能是苏联不愿意承认或给予中国与英、美、苏三国同等的地位。”
会议第一阶段,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问题,成为了英、美、苏三国间的难题:英国主张若常任理事国为当事国时,不能进行投票,因为球员兼裁判会有利益冲突。苏联则坚决主张当事国仍可投票,遵循大国一致原则。罗斯福试图说服苏联未果,三方陷入僵局。
顾维钧
这一难题延续到了有中国参加的第二阶段会议。顾维钧虽然认为“常任理事国一致原则对中国是很重要的”,但苏联既然排斥中国进入四强,中国也自无可能在该问题上与苏联立场一致,所以,“由于英美的劝告和坚持,我们改变了态度,从而支持英、美,反对常任理事国一致原则。”最终,否决权问题成为了一个有待解决的悬念,未讨论出结果。
罗斯福的这种坚持,既有战时的现实考量——譬如,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对日宣战,在其战略计划中,中国有为美国提供空军基地、阻截并消灭日本船队、轰炸日本国土的价值;也有战后布局的需要——太平洋战争,可以说是日本“东亚新秩序”与美国“华盛顿体系”间的冲突。
正如美国外交部长赫尔在他的回忆录中所说:“我们应该尽一切力量援助中国……美国、英国、苏俄也是太平洋的大国,然而,他们的重大利益都在别处。如果远东要保持稳定的话,那么在任何安排时都要保证中国处于舞台的中心。”
会议期间,顾维钧与罗斯福有过一次交谈。据顾维钧回忆,罗斯福如此表述了他支持中国成为四强的理由:“我们坐下来交谈了将近半个小时。他对我谈了一下苏俄代表对新国际组织表决程序的要求。他还向我讲述了他坚持要中国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谈的事。并对我讲了为什么他要求将中国列为战后负有维持和平责任的大国之一。他说,他希望在世界各地都看到和平。 由于有了中国这个地处亚洲的强大盟国,美国就可以将全部注意力放到欧洲。他说,‘顾,到目前为止,所有大规模的战争都起源于欧洲。这些战争使世界的其他地方不得安宁,并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到了骇人听闻的损失。’就人口而言,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就领土而言,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综观中国历史,中国人民是热爱和平的人民。因此他决心使中国成为负责维持世界和平的四大国之一。”
及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斯大林同罗斯福进行了艰苦的讨价还价。斯大林认为英、美、法及中国都站在西方阵营的一边,而苏联只占有一席,所以必须遵循大国一致原则,否则苏联就不参加联合国。罗斯福急于成立联合国,“忍痛”接受了苏联的要求。
至此,安理会“五常”的一票否决权终于尘埃落定。同年4月,盟国召开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由美、英、苏、中、法作为主办国家。并顺理成章地成为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6月26日,在美、苏、中、英、法的共同努力下,《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23条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美、苏、中、英、法。至此,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综观上述过程,中国能够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在二战中坚持反法西斯斗争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当然,也离不开罗斯福的大力支持。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