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用广东”平台披露的信息,普宁*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上述行为发生于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涉及基金损失金额共计9303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该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处以罚款93035.2元。

根据“信用广东”平台披露的信息,普宁*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上述行为发生于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涉及基金损失金额共计9303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该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处以罚款9303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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