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退金争议:过渡算法惹不满,工龄认定引纠纷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长期存在争议。根据现行政策,过渡性养老金以1995年的平均工资为基础推算储存额,再除以120个月发放。例如,1995年江苏省平均工资约5943元,而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已超8000元,但过渡性养老金仍沿用1995年的数据计算,导致同等工龄和缴费指数下,江苏企退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仅为其他地区的五分之一左右。
这一计算方式未与当前经济水平挂钩,引发广泛质疑。其他省份普遍采用最新养老金计发基数核算过渡性养老金,而江苏仍依赖近30年前的工资数据,导致退休人员无法享受经济发展成果。例如,一位视同缴费15年的江苏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仅376元,而同样条件下其他地区可达1792元3。尽管官方解释称1996年后利息可弥补差距,但存款利率逐年下降(从10%降至2%),与工资增速脱节,实际差距越拉越大。
2024年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虽明确普调10%,但实际操作中采用“定额+年限+比例”的分块模式。固定额从40元提至60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3元,养老金基数挂钩比例从4%降至3.5%。例如,缴费25年、原养老金1800元者,调整后增198元,增幅11%,但高龄人员倾斜力度有限,70岁以上仅额外增发40-80元。
争议焦点在于调整未覆盖过渡性养老金。尽管基础养老金部分重算补发,但过渡性养老金因计算方式未变,未被纳入调整范围。退休人员指出,其他省份在重算补发时同步调整过渡性部分,而江苏政策导致同类人员待遇差距进一步扩大。此外,调整后高养老金者增幅低于10%,但绝对额仍高于低养老金者,例如4755元者增390元,而2035元者增240元,差距绝对值扩大引发公平性质疑。
工龄认定问题直接影响养老金待遇,典型案例为苏州孙师傅因缺失离职证明导致12年工龄未被计入。孙师傅1981-1993年在事业单位工作,档案中缺少离职材料,人社部门仅认定其灵活就业后的缴费年限,退休金仅1000元。经检察机关介入,通过公积金封存表和证人证言补认工龄,最终月退休金增2000余元。
此类纠纷暴露档案管理漏洞。根据政策,1995年前事业单位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但需完整档案佐证。企业改制中档案移交疏漏频发,劳动者举证困难。孙师傅耗时两年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多数退休人员缺乏类似资源,最终被迫接受低待遇。数据显示,江苏企业年金覆盖率不足千分之一,补充养老缺失加剧了对基本养老金核算准确性的依赖。
江苏省人社厅多次强调养老金发放可持续,基金结余可支撑25个月,且2024年调整方案“兼顾公平”。然而,退休人员认为官方回应未直面核心矛盾。例如,过渡性养老金争议被归因于“历史计算方式”,但未提出改革时间表;工龄认定问题仅个案解决,未建立系统纠错机制。
退休人员诉求集中于三点:一是过渡性养老金与当前计发基数挂钩;二是重算补发涵盖过渡性部分;三是简化工龄认定程序。部分群体通过信访、诉讼维权,但成效有限。社交媒体上,江苏企退人员养老金话题阅读量超千万,但政策调整仍滞后于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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