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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装维修遭“天价”勒索?

“注胶补漏,免砸墙,免破坏……” 这类广告很多人都不陌生。 然而,却有人请维修师傅上门后, 被索要“天价”费用, 拒绝付

“注胶补漏,免砸墙,免破坏……”

这类广告很多人都不陌生。

然而,却有人请维修师傅上门后,

被索要“天价”费用,

拒绝付款还遭到“软暴力”威胁。

这样的行为,

构成犯罪吗?

人民法院会如何认定?

2022年3月,

陈老伯因家中厕所漏水,

上网找了一家维修公司。

正式施工前,

维修队告知其根据预估

需要7至10斤“正规进口胶水”,

单价为每斤198元。

陈老伯认为费用总价合理便同意施工。

不料维修结束后,

维修队的领队轩某却开出了

1.4万元的“天价”账单。

陈老伯认为,

费用明显高于约定价格及市场价,

当场表达不满并拒绝付款。

轩某等人便以拍打桌子、言语威胁等方式,

要求其付款。

年逾花甲的陈老伯独居家中,

面对三名壮汉近2小时的威胁,

顾虑到家庭住址等信息已被对方掌握,

害怕遭到报复,

只好妥协支付了1万元。

然而第二天,

陈老伯发现漏水问题并未修复,

便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无独有偶,

邓女士、王女士、阎大妈等多人

也有相似的遭遇。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

该维修队固定成员有三人,

除领队轩某外,

还有负责在网络上发单接单的任某甲,

和同样从事“注胶补漏”的维修工任某乙。

作案时,

他们往往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

诱使客户同意施工,

再以漏水量较大等理由加价,

如果客户不接受高昂报价,

便会遭到言语恐吓、滞留纠缠、

推搡及拍打桌子等“软暴力”威胁。

在其他案件中,

他们还曾在被害人家中纠缠8个多小时。

而他们所用的胶水,

成本每斤仅1至8元,

“注胶补漏”的方式不仅不能根治漏水,

反而会破坏房屋结构。

2021年至2023年,

轩某等3人以上述手法分别或共同作案,

轩某参与7起,

实际收取费用6.2万余元;

任某甲参与7起,

实际收取费用7万余元;

任某乙参与5起,

实际收取费用5.7万余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轩某、任某甲、任某乙

经常聚集在一起,

以“软暴力”方式

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

在相关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已形成恶势力。

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单独或者共同以“软暴力”威胁手段,

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及悔罪表现等,

依法判处轩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判处任某甲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判处任某乙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一、以“软暴力”索要高价属敲诈勒索

本案中的“软暴力”敲诈勒索行为,相较传统犯罪更隐蔽,且有着交易的表象,易与民事纠纷混淆。但从涉案胶水成本、“注胶补漏”的实际效果等关键问题深入推敲会发现,不法分子以劣质材料冒充“进口产品”,其所谓“注胶补漏”的方式,并不能达到修补漏水的效果,却索要远高于初期报价的费用,明显超出合理交易范畴,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当被害人拒绝支付时,他们还通过言语恐吓、滞留纠缠、推搡及拍打桌子等“软暴力”手段形成心理强制,被害人往往因顾虑住址泄露、害怕遭到报复被迫接受不合理价格。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彰显司法严厉打击的鲜明态度

本案中的陈老伯在向派出所报案后,还曾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被告人不同意调解退赔,陈老伯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起合同纠纷案中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遂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这也体现了司法的鲜明态度,即针对此类以家装维修为名,对百姓实施“软暴力”威胁的敲诈勒索犯罪,人民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与生活安宁。

三、选择上门维修需认准正规资质

本案中不法分子包装成正规公司,开设网店招揽客源,不少被害人因轻信网络店铺或广告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网络信息应仔细甄别,优先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正规专业维修公司,一旦陷入此类陷阱,需及时保留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网络平台也应加强对维修商家的监管,核查其明码标价、作业流程、材料使用、宣传内容等是否合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移送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振林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家装维修关乎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百姓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人民法院对这起“注胶补漏”敲诈勒索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法治担当,值得充分肯定。目前,家装维修领域存在一些通过“软暴力”实施敲诈勒索之乱象:不法分子以维修为名,用劣质材料冒充优质产品,并通过威胁滋扰手段漫天要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准确界定了“软暴力”行为的犯罪性质,厘清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既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也为行业治理树立了法治标杆。这一判决不仅有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向社会传递了司法打击此类隐蔽犯罪的坚定决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推动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压实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文字:陶琛怡、龚正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