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3月1日起封山
关于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
对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封山管理的通告
为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守护好保护区的绿水青山,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对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封山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山期限
自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二、封山范围
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含云南宝台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封山管理事项
(一)封山管理期内,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区实行全面封山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林区。确需进入保护区且经批准的外来入山人员和到宝台山旅游区观光的游客,必须从设有防火检查站的卡口出入,进行纸质实名登记,扫防火码,上缴火源,并且服从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入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从检查站外的道口出入;游客严禁进入宝台山景区以外的未开放的区域。
(二)封山管理范围内的单位、住户和村民必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农事用火,违者依法予以处理。
(三)封山管理范围内的任何单位都应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并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凡未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的一律给予停业、停工整顿。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防火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封山管理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亮洞丫口管护站值班电话:0872-6784808;黄草坝管护站值班电话:0872-6780152。
特此通告
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5年2月28日
来源: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编辑:张丽青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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