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强拆村民渔塘,法院判赔380万,却拿不回一分钱
2021年8月13日深夜,重庆璧山区大路街道办120亩鱼塘边,万朝林夫妇的监控摄像头被砸碎。天亮时,挖掘机轰鸣着掘开堤坝,塘水奔涌而出,37万斤鱼随波逐流。
数百名村民和陌生人闻讯赶来,带着渔网背篓疯狂捞鱼,夫妇俩嘶声力竭阻拦,却换来旁人嘲讽:“搞着了!”
2007年,璧山区大路街道办以“十里千亩渔业示范基地”为名招商引资,时任镇长亲自驾车接万朝林夫妇考察。
这对养鱼20多年的夫妻被30年承包合同打动,抵押房产投入数百万元,将120亩荒滩改造成高产鱼塘,年销几十万斤鱼,甚至带动周边村民就业。
他们吃住在鱼棚,连春节都在守夜,却没想到政府画的大饼终成泡影。
2021年3月,街道办突然以“水质不达标”为由要求关停鱼塘。万朝林夫妇配合调查,却等来深夜强拆。
街道办辩称依据区级文件“璧山生态办发【2020】72号文”执行,但法学专家指出,环保执法权属于环保部门,街道办越权行为涉嫌滥用职权。
2022年6月,重庆市沙坪坝法院认定街道办强拆违法,判赔379.9万元及利息。然而,街道办以“无资金”为由至今未执行,连强拆时卖鱼的3万元也不翼而飞。法院查封的安置房因涉及民生无法处置,法拍流程复杂难解燃眉之急。
“我们连判决书都快磨破了,可街道办账上连一分钱都没有。”万朝林妻子殷正兰痛心地说。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发现街道办名下资产多为公益性质,难以变现。
案件被报道之后,引发全国舆论哗然。在强大的民意压力面前,当地政府于3月29日发布情况通报,声称与鱼塘主夫妇已达成赔偿共识,但钱怎么赔、赔多少、啥时候赔、钱从哪里来等问题一概不讲,不免让人觉得这只是当地街道办危机公关和以拖待变的伎俩。
最让人气愤的是,无人为这次强拆负责。强拆发生时,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蒋某、主任彭某是决策核心。
如今,蒋某已升任重庆市某区副区长,彭某调任某区信访办主任。两人均未就此事公开回应,新任职单位以“不接受采访”为由拒绝透露信息。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指出,根据《公务员法》第60条,下级对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街道办领导未尽到合法性审查义务,需承担直接责任;而上级部门对文件合法性审查失职,亦需连带追责。
此外,此案暴露出多种基层治理乱象:
首先是职权越界的问题。街道办以环保整治之名行强拆之实,却混淆了行政管理权与行政执法权
其次是程序失范的问题。未与承包户协商即强拆,甚至纵容村民哄抢,严重侵害群众权益。
最后是执行梗阻的问题。街道办账上的财政资金去向成谜,基层政府资产因公益属性规避执行,司法权威沦为“纸老虎”。
法学专家呼吁,应将司法判决执行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建立跨部门追责机制,避免“拆了鱼塘,升了官员”的荒诞剧重演。
如今,120亩鱼塘干涸成荒地,管理房坍塌,蒿草疯长。万朝林夫妇的百万家财化为泡影,而当年承诺的“千亩产值”示范基地,只剩村民口中的“笑话”。
当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谁来守护老百姓的血汗钱?这起事件,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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