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医院看病摔骨折,怒斥医院赔23万,医院毫不妥协:法院见

法学堂 1周前 (03-28) 阅读数 0 #社会

我在医院摔倒受伤的,你就得赔我钱。老太太拿出一叠医疗费要求医院赔偿23万。

2月29日,湖南长沙的刘老太太,带着孙去医院看病。大厅挂好号后,乘坐扶梯前往二楼的候诊室。担心一旁的孙女走失,就这么手牵手一同跨上了扶梯

刘老太太左手拿着一堆病历本,右手拉着孙女。电梯一个起步导致整个人重心不稳摔在电梯上。疼痛难忍,躺在地上起不来。

医院人员立即赶来救治,一通检查后发现是腰椎骨裂,一共花费了3.6万元的医疗费。出院后,刘老太太越想越生气,找医院讨要说法。

刘老太太认为,电梯是在医院里面,自己也是在医院看病。所以乘坐电梯受伤医院必须赔偿。随后拿着自己的9级伤残报告,找到医院理论。

双方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刘老太太一气之下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赔偿的医药费,伤残金,精神损失费等一共23万。

说到这,很多网友心里肯定有了答案。既然事情发生在医院里,那么医院多少要赔偿一些费用。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就例如有些人在逛商场的时候,不留神摔了一跤,商场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和刘老太太是同样的性质,所以医院也应赔偿一些费用。

但法院的判决却让刘老太太傻了眼。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言外之意是医院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难道是医院店大欺客吗?当然不是,法院的解释是,电梯确实是医院所有,也是医院在运营。但是医院提供的电梯没有任何的故障和潜在的危险。

也就是说,是刘老太太自己乘坐电梯没有站稳摔跤的,自己要承担全部责任,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你瞧,法院这么解释也是合情合理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医院在电梯的位置有湿滑的水渍,或者没有贴有醒目的紧握扶好,注意安全的提示语。或者医院没有给不便的老人设置专门的电梯通道,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这件事上,显然医院做的很好。刘老太太是自陷风险的行为,后果当然自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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