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白嫖成功!广东中山,80后男子瞒着妻子和82岁女子玩婚外情,男子为了能得到女子的身子,多次向女子转账,送的金首饰就花了2万多。随着对方坚守底线,多次拒绝男子开房请求。男子渐渐没了耐心。一气之下提出分手,并打算把钱要回来。可女子不愿意,直接把男子给拉黑了。这可把男子气坏了,主动向妻子坦白,并和妻子联合把女子给告上法庭。在庭审时,女子一口咬定不知道男子有家室,还说男子欺骗了自己的感情。法院这样判。
据悉,男子王某80年出生,和金某早些年间登记结婚,并育有孩子。
王某是一家小企业的中层,而妻子则在镇上开着一家小服装店。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不过生活也很富足。唯一让王某感到有些不满的,他总感觉妻子不如之前有活力了。
为了排解内心的烦闷,王某下班之后经常会和朋友去会所喝喝酒。一次偶然的经历,王某在会所认识了女子罗某。
罗某是2002年出生,刚满20周岁,在会所里上班,主要工作是把客户陪好。
王某和罗某聊了几句,感觉对方又让他找回了当年恋爱的感觉,于是便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从那以后,王某便一发不可收拾,开始疯狂地追求罗某。
某某告诉罗某自己是单身,还没结过婚,年龄虽然大了点,可事业稳定,有房有车,而且还是知道心疼人。
作为一个20多岁的姑娘,在会所里早就见惯了逢场作戏的客人。突然有一天,有一个人天天对她嘘寒问暖,还给她发红包、送礼物。罗某也感觉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子,很快便和王某确定了男女关系。
每次买完礼物,王某总会约罗某出去开房。可罗某一直坚守底线,始终没有同意。
王某还误以为是自己不够诚意,对于罗某更舍得花钱了。王某开始通过某平台多次给罗某转账,零零碎碎加起来一共转了100925元,其中有几笔是“520”“99”“2023”“999”“888”这种带特殊含义的数字。
除了转账之外,王某还多次给罗某买金首饰,仅一只金手镯就花了11828元,所有的金首饰加起来差不多花了26000多元。
王某则认为,他已经拿出了最大的诚意,罗某应该识相才对,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话不必说的太清楚。
可罗某始终是一副装傻充愣的态度。每次王某约他去酒店见面,罗某还是会拒绝。
王某有些不耐烦了,自己花了那么多钱,竟然一点实质性的进展都没有。
罗某也终于看出来,王某之所以愿意给她花钱,就是图她的身子,根本不是和她谈感情,于是便提起了分手,还把王某的联系方式给拉黑了。
这下王某急了,担心自己的付出会肉包子打狗,竟然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妻子金某。
金某听完,没哭也没闹,直接找来了律师,把罗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时,金某表示,王某转给罗某的那些钱,是夫妻间共同财产。
可罗某却辩解称,自动两合人消失到分手,从头到尾都被蒙在鼓里。王某一直说自己是单身,他不知道王某已经结婚了。而且两个人没有同居,也没有发生关系,罗某根本不是第三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王某转给罗某的当时多万块钱和金首饰,是他和金某婚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某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把这么一大笔钱送给别人,侵犯了金某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罗某返还6万。
至于罗某声称自己被蒙在鼓里,不知道王某已经结婚。可法院查了两个人的聊天记录,认定罗某交往期间已经知道王某已婚。
不得不说,王某可真是个大丈夫,能屈能伸。他敢瞒着妻子和别人搞婚外情,也敢和妻子联起手来对抗外人。
不过归根究底,王某还是亏大了,花了6万多,什么便宜也没占到。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