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某航班一位空姐推着餐车为顾客服务时,不慎撞到了一位男顾客的手肘。空姐立即向对方真诚道歉,可谁知男顾客却十分傲慢,不仅嫌弃空姐道歉慢了几秒钟,还要求空姐给他踹一脚。空姐当时为了尽快安抚男顾客,接连三次跪地乞求对方原谅,可男顾客依旧不依不饶,甚至提出要专车接送去医院看病,把空姐都给整哭了。这一幕被看不下去的其他乘客拍下,事后放到了网上。目前,航司已经在核实此事。
9月28日晚上,一架从合肥飞往大连的航班上,乘务员推着餐车小心翼翼在过道上为旅客们提供餐食服务。
在挪动过程中,餐车边角轻轻碰到了一名男性乘客的手肘,碰撞力度不大,男子手肘并没有破皮、红肿等明显外伤。
而且在事情发生之后,这名空姐立刻停下手上工作,当场向这名男乘客诚恳道歉,反复说明只是无心之失。
可这名男乘客并没有接受空姐的道歉,当场情绪爆发,称餐车撞伤了手肘,还指责空姐的道歉晚了几秒钟。
由于男乘客的斥责声传遍了整个机箱,周边乘客纷纷侧目。
乘务长听见动静后,立马赶来救场,除了代空姐道歉之外,还找来了冰袋给男乘客做冷敷处理。
可男乘客突然要求踹空姐一脚,否则这件事不会罢休。
此时有不少乘客已经看不下去了,小声议论男乘客有点过分了,这太侮辱人了。
就在这时,涉事空姐已经委屈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她担心如果遭到对方的投诉,那自己可能面临航司的处罚,甚至可能会失去工作。
为了尽快平息男顾客的怒火,这名空姐迫于压力,接连三次跪在地板上,祈求男乘客的谅解。
然而就算空姐如此低三下四求饶,这名男乘客的态度依旧嚣张,甚至提出要专车接送去医院看病,还要求涉事空姐必须陪同。
机组无奈答应条件后,现场的焦灼局势才缓和了下来。
9月30日,航司表示目前正在核实相关内容,后续会跟进处理。
对于这起事件,不少人觉得空姐不该下跪,撞了人道了歉已经够了,如果真的伤了,那就赔偿,下跪太掉价了。
还有人认为,这男乘客是谁?想看看是哪个单位的,让他的老板和同事也看看。
这件事的确是空姐做得不对。
首先,空姐推餐车撞到人,的确是空姐的过错,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是应当承担的责任。
就算男乘客的要求有些过分了,但他当时是占理的一方。但从情理上来讲,男乘客的要求的确是过分的。
特别是当男乘客提出要踹空姐一脚时,这已经超出了法律上允许的维权范畴。
如果男乘客真的踹了空姐一脚,那就属于故意伤害,或扰乱治安。
其次,如果是男乘客逼迫空姐下跪的,那这个行为涉嫌名誉侵权,甚至达到了侮辱的程度。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因此,涉事空姐可以事后就被要求下跪一事,向男乘客主张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权利。
但如果男乘客没有要求空姐下跪,是空姐自己为了弥补过错而下跪,那还真怪不到男乘客头上,只能说男乘客故意刁难的行为有点过分。
最后,空姐的3次下跪行为,是被严苛的行业考核机制所裹挟,她害怕被投诉、害怕被处罚、害怕丢了工作,被逼着牺牲尊严换取航班的安宁。
但是服务行业的一线服务人员同样也是人,绝不能随意践踏,他们的人格尊严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希望航司的调查不只是简单平息舆情,而是在既保护旅客正当权益的同时,也要守住一线乘务人员的人格尊严。绝对不能纵容乘客的无理取闹。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