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坏了!安徽宣城,安女士约了几个朋友在饭店聚餐,菜刚上齐,头顶的吊灯“砰”一声就砸了下来!一桌人躲闪不及,被溅了满身油污,好好一顿饭,就这么不欢而散。
事后,店家少收了130块餐费当作赔偿,安女士看看自己一身油污的衣服,再看看满桌的狼藉,越想越憋屈,于是投诉了店家。
那么问题来了——吊灯砸下来,店家到底该怎么赔?赔多少才算合理?
(9 月 28日扬《荆楚观察》报道)
据悉,事情发生在安徽宁国,9 月 26 日这天,安女士约上几个朋友,到一家饭店的包厢聚餐。包厢里面闷热,几个人顺手就把空调开到最大风量,巧就巧在,空调出风口正好直直对着餐桌上方那盏吊灯猛吹。
那盏吊灯早就年久失修,加上包厢吊顶是塑料的,老化后吃不住劲,一直摇摇欲坠。被空调风这么一吹,就彻底撑不住了。
安女士几个人谁也没注意到头顶的隐患。刚吃开没多久,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天花板上的吊灯直直砸下来,重重摔在餐桌上。
顿时,整张餐桌像炸了染料厂,菜汤、油水四处飞溅。安女士当场吓懵了,脸上、头发上、衣服上,全是油污。万幸饭菜已经凉透了,要是滚烫的热油泼到人身上,那后果,想都不敢想。
听到动静,饭店老板赶紧跑过来查看情况,一看这情景,他立刻判断是自家吊灯的问题。
他连忙给安女士他们道歉,并提议免费再给他们上两道菜赔罪。可刚刚经历这么大惊吓,谁还有胃口继续吃饭?一桌人完全没了兴致。
饭是没心思再吃了,可账还得结。这顿饭原本消费430元,店家说给大家添了麻烦,减了130块,最后收了300块,就让安女士一行人结账走人。
可安女士心里实在不舒服。这可不单单是一顿饭的事,衣服沾满厚厚的油污,回家得拿强力清洁剂反复搓洗,有的面料还不一定洗得干净,再加上受到这么大的惊吓,只优惠 130 元餐费,这样的处理方式她实在无法接受。
安女士越想越憋屈,于是投诉了该店,并联系到调解员,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9月27日中午,调解员联系上了店家。店家倒也爽快,承认确有此事,没回避自己该担的责任,事发后结账打了折扣,还主动找安女士想私底下再谈额外的赔偿。只是安女士想等相关部门给出处理结果,再做决定。
其实,这种事不少人都遇到过。有人觉得,没伤着人,店家也给饭钱打了折,就算补偿了;也有人觉得,吊灯要是真砸到头上,那可是重伤,光少收130块,实在说不过去。那法律对这种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要清楚,老板少收130块钱,只是给这顿饭打了个折,跟“赔偿”是两码事。饭没吃好可以打折,衣服被油污毁了、人受了惊吓,那才是我们要算的“赔偿”。因此,安女士的主张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店家对顾客的安全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有义务定期检修吊灯、吊顶挂件这类设施。而吊灯脱落,就代表店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53条更是直接规定: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讲回本案,灯是店家装的,掉下来砸了人或者造成其他损失,店家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那么就应该赔偿。
赔什么?一是财产损失,包括衣服、包被油污后的清洗费或者折旧赔偿;二是人身损害,被溅伤、烫伤,去医院检查的费用、打车费、误工费;三是精神损害,如果安女士等人有被吓到,造成心理阴影需要住院,或者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店家也是需要赔偿。
当然,本案中安女士等人的损失主要是衣物受损后的清洗和折旧费,具体数目需要物价部门定价。
但说到底,安女士要的不只是钱,更是一个态度。好好一顿聚餐,闹得不欢而散,就因为店家没定期排查设备隐患。这事搁谁身上,都难以接受。好在店家事后态度积极,已经全面整改了。
至于最终怎么赔、赔多少,还得等相关部门认定。目前,这件事还在调解当中。你对这件事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