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香港23岁陪酒女樊敏仪,因为拖欠夜总会管账陈文乐几千块钱,被陈文乐等三人禁锢于尖沙咀某处,遭到极其残忍的非人虐待......
23岁的樊敏仪因为欠债,被三名男子禁锢在尖沙咀的唐楼套房内。房间窗户被木板封死,几乎隔绝和外界的联系。最开始对方只是追讨欠款,利息不断叠加。但事态逐步失控,讨债慢慢变成借口,对当事人的虐待成为施暴者宣泄的方式。
多种伤害持续施加在她身上,不让正常休息,饮食也遭到苛待。即便她跪地求饶,承诺尽力还钱,也没有得到善待。手脚被束缚,求救的声音传不出去,楼宇日常的嘈杂掩盖住屋内的动静,外面很难察觉房间里正在发生的不幸。窗外城市霓虹闪烁,楼下夜市热闹如常,一墙相隔,却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境遇。
她身上伤痕不断叠加,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最后在这间昏暗的小屋内离世,外界对此一无所知。
不少人对于债务纠纷的认知比较简单,以为最多只是言语争执,却忽视人性当中存在的恶意。普通的金钱矛盾,如果遇上品行恶劣的人,就有可能逐步升级,演变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
这桩旧案也给我们带来现实警示,发生金钱往来时,应当多留意对方的人品。一旦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要一味妥协忍让,要抓住一切机会寻求外界帮助。钱财损失尚且有补救的可能,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底线。人性存在阴暗的一面,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戒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