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不好听的,
梅艳芳这个妈,终于走了。
103岁,活够了。可三个孩子,全在40来岁就走了。
她这一个人生阶段活得确实是足够漫长了,却生生送走了三个处于四十来岁就离开人世的子女,大女儿梅爱芳以及梅艳芳都是在四十岁时就没了的,连最后剩下的一位大儿子梅启明都同她彻底撕破了脸皮从而断绝了关系。
有一些人戏称她的生命力极度顽强,然而如果戳穿了这个真相进行观看,她就是一个处于极度自私状态的NPD式母亲,把自己的孩子们当成了永远无法压榨干净的血包。
到了生命快要结束的那几年里,她确实是一门心思仅仅顾着索要钱财了。
在2003年的时候梅艳芳因病去世,特意留下了信托基金,依靠按月支付的方式给她提供七万元的生活费用,连司机以及佣人均被安排得妥妥帖帖。
可她嫌弃金额太少而表现得不依不饶,拽着大儿子同法院顽强抗争了十几年时间官司,打到面临破产的境地都不肯停止动手。
在这之后生活费硬生生是被拔高到了一个月二十五万元,这一个数目已经足够让普通的香港人挣够一年的时间了,她却还是嫌弃不够花费。
事实上这一个贪婪的本性从几十年前的时间就已经开始暴露苗头了。
梅艳芳在十一岁的时候就被当母亲的逼迫着放弃学业从而进行卖唱,成为了巨星之后更是成为了家里的提款机。
在这位母亲的思维逻辑里,女儿所有挣取到的钱款都合情合理应当是属于她的。
她这一生永远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仅仅是觉得整个世界都亏欠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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