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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7月10日吉林长春,62岁老人在徒步时,突然被从附近院子冲出的7只

“必须严惩!”7月10日吉林长春,62岁老人在徒步时,突然被从附近院子冲出的7只大狗扑倒。面对失控烈性犬几乎无自保能力,老人头、脸、四肢被疯狂撕咬近10分钟,后脑大量头皮缺失、小腿跟腱断裂,儿子赶到医院时父亲已在手术室,“全身缝了300多针,输了2000cc血”。一场本可杜绝的安全事故,彻底改变老人晚年生活,事后儿子发现狗主私养四十余只猎犬、长期放任风险扩散,如今,狗主人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一次日常晨间徒步,让退休老人遭遇终身创伤,也敲响城市养犬管制的警钟。
 
人口密集城区内,烈性犬一旦失控,对无防备的普通路人杀伤力极强。
 
老年人行动迟缓、躲闪能力弱,是烈性犬伤人事故中最易受害的高危群体。
 
完善基层养犬管控、压实饲养人责任,是守护市民户外出行安全的关键防线。
 
公共安全从不是单一部门的职责,需要民众、饲养人、监管方共同维护坚守。
 
任何个人的私自违规行为,都有可能打破平稳的公共秩序,威胁群众人身安全。
 
近期长春净月高新区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让城郊违规养犬乱象全面曝光。
 
该案判决落地,也为各地烈性犬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排查提供了典型参考案例。
 
涉事人员王某长期在居民区周边自建私人犬舍,规模化饲养各类烈性犬。
 
其饲养的马犬、狼青等犬种,攻击性极强,属于城区明确禁止私养的品类。
 
为压缩饲养成本,王某未搭建标准化犬舍,仅用简易铁笼临时圈养犬群。
 
整套饲养设施常年缺乏维护,铁架锈蚀、卡扣松动,存在极大的失控外逃风险。
 
批量群居的烈性犬极易躁动打斗,长期无人管控,隐患日积月累持续放大。
 
周边居民曾多次反馈犬只扰民、偶尔溜窜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饲养人抱有侥幸心理,漠视公共安全规则,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伤人事故。
 
2024年3月清晨,犬舍内犬只因发情躁动发生激烈打斗,集体冲撞老旧铁笼。
 
破损的笼体无法抵御冲击,七只大型烈性犬集体冲出院落,闯入城市公共步道。
 
公共步道属于全民通行区域,人流密集,失控烈性犬极易造成群体性伤害事件。
 
烈性犬咬合爆发力大,群居围攻模式下,普通人几乎没有自救和脱身的可能。
 
失控犬群首先咬伤一名过路市民,随即锁定正在缓步徒步的六十二岁郭姓老人。
 
老人常年坚持晨间徒步锻炼,作息规律,当日正常行走在熟悉的步道之上。
 
突发的犬群围攻猝不及防,老人瞬间被扑倒,全身遭到持续性密集撕咬。
 
长达十分钟的持续攻击,让老人大面积失血,身体多处组织出现严重破损。
 
事故发生后,犬主未第一时间报警处置,也未在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提醒路人。
 
个人寻狗的消极处置方式,放任危险犬只滞留公共区域,大幅扩大了伤害后果。
 
陌生路人挺身而出,手持木棍合力驱离犬群,及时终止了持续的伤人行为。
 
普通市民主动出手避险救人,是主动维护公共安全秩序的真实体现。
 
每个人都是公共环境的参与者,主动规避风险、制止隐患,才能守护公共安全。
 
急救人员快速到场处置,将重伤昏迷的老人紧急送往医院开展连夜抢救。
 
本次伤情救治难度极大,老人累计输血两千毫升,全身创口缝合三百余针。
 
多处身体损伤造成永久性功能受损,经司法鉴定,最终评定为重伤二级。
 
事故曝光后,辖区执法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快速处置肇事犬只、查封违规犬舍。
 
常态化的街区隐患排查,能够提前化解烈性犬失控伤人的各类潜在风险。
 
规范养犬不只是个人行为约束,更是每一位饲养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义务。
 
守住个人饲养底线,配合监管排查,是普通民众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方式。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庭审资料显示,王某前期垫付少量医药费,却在后续拒不配合赔偿事宜。
 
当事人当庭翻供,甚至试图追回已支付费用,全程无任何认罪悔过态度。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伤情后果及当事人态度,依法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
 
刑事判决现已正式生效,对应的民事赔偿诉讼仍在有序推进审理流程。
 
严苛的判决不仅惩戒个人违法行为,更警示大众敬畏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
 
事故发生至今,老人已完成住院治疗,长期居家开展系统性康复训练。
 
漫长的康复周期伴随持续性身体疼痛,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家属持续跟进民事赔偿进度,同时主动配合社区开展文明合规养犬宣传。
 
当地持续强化养犬监管力度,细化管控细则,常态化守护市民户外出行安全。
 
公共安全无小事,人人自律、人人守护,才能筑牢稳定安全的城市生活秩序。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