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裁决10周年,14国狼狈为奸,发表所谓的联合声明“要求中国遵守”
北京时间日媒7月12日 11:23报道,在所谓的国际仲裁法庭作出“驳回”中国南海主权主张的裁决迎来10周年(7月12日)之际,日本、美国等14国发表共同声明,指出该仲裁裁决是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并要求不接受裁决的中国予以遵守。
日媒说,围绕南海问题,2016年,在国际仲裁法庭应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案中,作出了中国主张对南海几乎全部海域拥有管辖权“缺乏法律依据、违反国际法”的裁决,但中国方面一直未予接受。
在仲裁裁决迎来10周年之际,日本、美国、菲律宾等14国发表了共同声明。
声明中称该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并指出“我们重申仲裁庭的认定,即中国对海洋权益的扩张性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声明“还以中国为对象表示“强烈反对任何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的行为,强烈反对动用海警或军队等对他国在海上和空域的合法活动进行骚扰、威胁或制造危险的行为”。
此外,日本外务大臣茂木也发表谈话,指出“中国不接受仲裁裁决的主张损害了国际社会的法治”。
以上为报道内容。
中国不接受、不承认南海仲裁案裁决,这一立场基于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和事实基础,具有绝对正当性。
违反“国家同意”原则,仲裁启动非法
国际争端解决的核心基石是“国家同意原则”。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既未与中方协商,也违背了中菲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的共识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由直接当事国协商解决的规定,严重违反了“约定必须遵守”和“禁止反言”等国际法基本原则。
裁庭越权管辖,裁决自始无效
菲律宾诉求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土主权问题不属其调整范畴;且中国早在2006年就依据《公约》第298条发表声明,将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出强制仲裁程序。仲裁庭无视中国合法权利强行管辖,是滥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
裁决实体谬误,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
裁决在事实上存在严重法律硬伤。最典型的是将南沙最大、拥有淡水且可维持人类生活的太平岛错误裁定为“岩礁” ,并荒谬认定南沙无任何岛礁可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完全违背《公约》对岛屿的定义,若按此标准,世界海洋格局将被改写。
政治闹剧:仲裁庭的组成与背景
该仲裁本身是一场政治操弄。其临时仲裁庭被指为“草台班子”,多名仲裁员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右翼人士柳井俊二指定。案件背后有美国政府的公开支持和美国律师团队主导,本质是利用法律工具的政治挑衅。
坚实后盾:中国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和管辖已持续数千年。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收复被日本侵占的岛礁,这一主权链条清晰且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知。因此,中国的立场不是无视国际法,恰恰是在捍卫国际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综上所述,南海仲裁案裁决从程序到实体均严重违法,是毫无法律效力的“废纸”。中国不接受、不承认的立场,是在坚定维护国家主权与国际法治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