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孙中山先生在担任大总统44天后,正式让位给袁世凯。
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孙中山在就职时(1912年1月日1)便公开承诺:一旦清帝退位、共和确立,且国内无战乱、民国获得国际承认,他将立即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仪正式下诏退位,标志着清朝统治终结。13日孙中山即向临时参议院提交辞呈,履行诺言。
尽管名义上任期仅44天,但这一决定并非出于软弱或被迫,而是基于现实考量的战略选择:
军事上:革命军多为临时组建的民军,战斗力远不如袁世凯掌控的北洋新军;
财政上:南京临时政府国库空虚,据记载国库存款仅剩10块银元,难以维持军费与行政开支;
外交上:列强不承认南京政府,反而支持袁世凯作为稳定代理人;
政治上:各省军政各自为政,中央权威难以建立。
孙中山选择以和平方式完成权力交接,避免内战扩大,同时寄望通过《临时约法》限制袁世凯权力,维护共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