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吉林长春,吕先生开奔驰正常行驶路上,结果被后面一辆黑色路虎在53秒内连续别停8次,引发追尾。车辆维修费近10万元,万万没有想,警察先是说这是刑事案件,后来又说“没有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10日,吕先生开着奔驰,正常行驶在新民广场的转盘路。这时,后面冲上来一辆黑色的大路虎,也不知道吕先生是挖了他家祖坟还是怎么的,这辆路虎车就像跟吕先生有仇一样。 从视频记录仪的时间看,从12点41分53秒开始,到42分46秒结束,仅仅53秒的时间里,这辆路虎车连续8次急刹、变道、别车! 一次,两次,三次……大家伙可以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你在高速或者转盘上开车,前面的车动不动就给你来一脚急刹,你往左它往左,你往右它往右。这不叫开车,这叫谋杀! 果不其然,在第8次的时候,吕先生实在躲不开了,砰的一声,追尾了。自己的奔驰车头撞得稀巴烂,4S店定损下来,修车费就要小十万块钱 。 更气人的是,因为是被人恶意别车导致的,交警当时没开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那边还走不了理赔,吕先生只能干瞪眼。 事情到这一步,本来想着有视频有真相,交给警察处理不就完了吗?可接下来的剧情,比电视剧还曲折,警方的认定来了个“三连反转” 。 第一波:事故当天,交警到现场一看视频,当时就拍了板:这哪是什么交通事故,这明显是涉嫌“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交警没开事故单,说把这案子移交给派出所去查 。 第二波:今年1月14日,交警队那边出具了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说这事“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 。 更离谱的是后面,交警队跑了两次派出所、两次分局法制大队,线上也移了两次案,全被人家给退回来了,人家不收! 吕先生没办法,自己跑去报案。1月31日派出所总算立案了,可到了2月3日,朝阳区分局直接一锤定音:“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 好家伙,大家看懂这个逻辑没?一台路虎车,53秒别停人家8次,最后撞了,这在某些人眼里居然叫“没有违法事实”?那到底什么叫违法?非得拿刀砍人才算吗? 第三波:吕先生也是个倔脾气,拿着视频到处申诉。终于,在3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发话了,他们撤销了原来的决定,理由就八个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令底下的人重新调查 。 有网友说:敢开路虎揽胜的,多半是自觉在当地有点势力的。 这话虽然有点绝对,但你品,你细品。 咱们换个角度想,如果当时开的不是路虎,而是一辆普通的面包车,53秒别停人家8次导致追尾,警察的调查结果会不会反转这么多次?会不会从“刑事案件”一路跌到“没有违法事实”? 吕先生自己也纳闷,他跟这辆路虎的车主根本不认识,之前也没开过斗气车。那这路虎车主凭什么在路上这么横? 是觉得开个好车,就能把马路当自己家的?还是背后真有什么“隐情”,能让派出所把这么明显的视频证据都不当回事? 咱们普通老百姓,在路上遇到这种“路霸”,到底该怎么办?如果连这么清晰的行车记录仪视频,都能被认定为“没有违法事实”,那咱们的安全感到底在哪 最后,我想对长春警方说一句:感谢你们最后的纠错,让我们看到了正义的曙光。 也希望这次的重新调查,能给吕先生一个公道,给那个53秒别车8次的路虎司机一个深刻的教训:别以为开个好车就能为所欲为,这世道,最终还是讲法的! 路虎53秒8次别停 警方认定多次反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