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假如台湾当局同意和平统一,但要求保留100%的治权财权人事权、90%的军权和20

假如台湾当局同意和平统一,但要求保留100%的治权财权人事权、90%的军权和20%的外交权,可行吗? 统一的核心在于主权完整,而不是名义归顺、实际分裂。国家主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外交权和国防权是主权最核心的部分,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这是一切主权国家的底线。台湾如果保留九成军权,就等于防务体系基本独立运行,中央政府无法对台海安全承担最终责任,也难以防范外部势力利用这种军事力量威胁国家整体利益。这种安排实际上保留了独立的军事体系,跟主权统一完全矛盾。 外交权更是国家在国际上的直接代表,哪怕只保留两成,也会让国际社会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混乱,直接破坏一个中国框架。中央政府从一开始就为台湾设计了高度自治空间,这就是“一国两制”。根据这个方针,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人事自主,现行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都受保护。中央不派行政人员驻台,也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这种自治已经远超普通省份,甚至超过世界上多数地方行政区的自主程度,是最大限度的包容和让利。 邓小平1983年6月26日在北京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系统阐述了六点意见,这就是后来常说的“邓六条”。核心是祖国统一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双方应平等协商第三次合作。统一后台湾可实行不同于大陆的社会制度,保留自己的军队,但军队不能对大陆构成威胁。台湾可以保持自己的党政军经财事务,但国际上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不允许搞“完全自治”。这些内容清楚划定了界限:自治可以很充分,但不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如果按照台湾当局提出的条件,保留百分之百的治权财权人事权,加上九成军权和两成外交权,那就等于建立了一套完全独立的治理架构。中央政府无法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这样的“统一”只剩下一个空名,没有实质内容。保留大部分军权容易被外部势力利用,成为牵制国家发展的工具;保留部分外交权则会延续不正常国际联系,阻碍两岸经济文化融合。这些风险对两岸和平稳定都是巨大隐患。 真正可行的和平统一,是结束敌对状态,让两岸同胞共享民族复兴成果。台湾民众可以大幅减少军费负担,安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国家主权保护下获得更广阔的国际空间。邓小平反复强调,和平统一是民族感情问题,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愿。只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平等协商中找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实现统一。 1992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基会达成“九二共识”,双方以口头方式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为后续交流奠定政治基础。1993年4月,汪道涵和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会谈,签署多项协议,推动两岸制度化联系。两岸人员往来、经济合作、文化交流从此逐步扩大,台商在大陆投资迅速增长,形成互利局面。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按照“一国两制”安排,保持原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中央负责外交和国防,香港高度自治取得成功。1999年12月20日澳门同样回归,实践再次证明这个方针行得通。香港和澳门的稳定繁荣,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生动范例,显示统一后台湾完全可以享有类似甚至更充分的自治空间。 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统一是历史大势。任何超出主权底线的权力要求,都不符合统一的本质,也没有实现的可能。只有在平等协商中,基于一个中国原则找到合理安排,才能让两岸同胞共享国家强盛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