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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圈皆说刘虎,舆论监督确实还很不够,和同行观点一致:要多给空间,多给新闻自由,多

满圈皆说刘虎,舆论监督确实还很不够,和同行观点一致:要多给空间,多给新闻自由,多一些专业的调查记者。但此案体现的现象,通过朋友圈还是有必要探讨下,欢迎留言,我会择要成文:

第一、法律层面应关注的问题:很多事件机构媒体发不出,自媒体成了“含冤”当事人最后的希望,自媒体“采访”并“报道”争议性新闻事件,是否合法?是否涉嫌非法经营?有观点认为,只要报道是真实的就是合法的,你赞同吗;

第二、媒体层面应关注的问题:1、律师可以正常案件收费、咨询,但媒体人如实报道,似乎就有争议,甚至涉嫌所谓的非法经营罪。众所周知,相关案件中律师费远高于媒体润笔费,但“冤案”能起作用的往往还是媒体,你怎么看?

2、自媒体人不少来自原资深调查记者,还用记者的标准来要求吗?没有记者证要采访当事人对立面是非常有难度的,有记者证不少也是冷遇。那么,帮人在网上喊冤发声,是否可以收取劳务费用?仅探讨现象。刘某巫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刘某巫某某等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立案知名媒体人刘虎、巫英蛟被警方带走安在业安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