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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都没了,你还让我退彩礼?”甘肃姑娘小敏的遭遇,看完真的让人既心疼又愤怒!为

“子宫都没了,你还让我退彩礼?”甘肃姑娘小敏的遭遇,看完真的让人既心疼又愤怒!为了这段婚姻,她永久失去了部分子宫和生育能力,可丈夫不仅没半点心疼,反而起诉离婚,还索要21.5万元的彩礼、金饰和婚内转账,最终法院的判决更是引发全网热议,无数网友为小敏鸣不平。 事情要从2021年说起,当时小敏和相恋两年的男友举办了民俗婚礼,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了12万元彩礼、2万元见面礼,还精心准备了“四金”——金手镯、项链、耳环和戒指,总重量有32克,小敏满心欢喜地嫁给了心爱的人,期待着幸福的婚后生活。2023年,两人正式补领了结婚证,成为了法律认可的合法夫妻,本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可命运却给了她一记沉重的打击。 2023年底,小敏突然腹部剧痛难忍,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确诊为宫外孕,情况十分危急,医生告知必须立刻手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手术中,医生发现小敏的左侧输卵管已经破裂,部分子宫组织也发生了坏死,为了保住她的性命,只能无奈切除。手术虽然成功救回了小敏,但却让她永久失去了生育能力,身体也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这对一个渴望成为母亲的年轻女人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 让小敏更心寒的是,术后丈夫对她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变,没有丝毫的安慰和照顾,反而日渐冷淡疏远。2024年5月,两人开始分居,没过多久,小敏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丈夫竟然把她告上了法庭,不仅要求离婚,还索要全部彩礼、见面礼、32克“四金”以及婚内转账,各项费用加起来足足有21.5万元,给出的理由竟是“感情破裂,未共同生活太久,彩礼应返还”。 法庭上,小敏忍不住泪流满面,她哽咽着诉说:“我为了这段婚姻差点丢了命,失去了做母亲的可能,身体落下一辈子的病根,他不仅不心疼,反而在我最脆弱的时候提离婚、要彩礼,连一点体面都不肯给我吗?”2025年底,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小敏需退还全部32克黄金首饰,返还30%的彩礼及见面礼共计4.2万元,同时驳回男方索要婚内转账的请求。 这份看似“折中”的判决,瞬间在网络上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为小敏鸣不平。有网友愤怒地说:“女子子宫都切了,身体永久受损,结果还要退彩礼、还金饰,这男人简直没人性!”还有网友质疑:“国家一直在鼓励生育,可女性因为怀孕遭遇意外,丈夫却转身抛弃,法院还支持返还彩礼,以后谁还敢结婚生子?”不少女性网友更是感同身受,直言“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不敢结婚了,生孩子可能丧命,生病可能被弃,最后还要倒贴钱”,还有网友建议,如果小敏的宫外孕和男方有关,完全可以反诉要求健康损害赔偿。 其实很多人都疑惑,小敏付出了这么大的健康代价,为什么法院还会判决她返还部分财物?这就不得不说说法律上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彩礼返还主要有三种法定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且这两种情况都要以离婚为前提。本案中,男方以“未共同生活太久”为由主张返还,法院也是基于这个规定,酌情判决返还30%彩礼。而32克金饰属于“四金”,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婚约财产,司法实践中,若双方离婚且金饰价值较大,通常会判决返还,这也是法院作出该判决的法律依据。 但大家之所以不满,核心在于法院的判决只考虑了法律条文,却忽略了本案的特殊情况——小敏因婚姻存续期间的妊娠行为,遭受了不可逆的身体损伤,丧失了生育能力,这是她为这段婚姻付出的巨大代价。婚姻不是买卖,彩礼也不是可以随意退回的“货款”,女性的身体更不是可退货的商品。男方在妻子术后不仅不尽扶养义务,反而急于离婚索财,违背了夫妻间的责任和公序良俗,而法院的判决没有充分考量小敏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失,才让公众觉得有失公允。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法院的这个判决合理吗?对于因婚姻生育遭受永久身体损伤的女方,离婚时是否应该免除彩礼返还责任?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案件公开信息、网友评论及相关法律规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