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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21万科02”公司债持有人会议补充2个议案

观点网讯:1月1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

为稳妥推进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本期债券”或“21万科02”)本息兑付工作,特召开持有人会议对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调整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债权登记日2026年1月16日(以2026年1月16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1万科02”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会议表决时间2026年1月19日9:00-2026年1月20日17:00。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补充《议案四:关于调整“21万科02”回售部分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增加固定兑付安排、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同意为“21万科02”回售部分债券增加宽限期、增加固定兑付安排、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议案四和议案五须经超过持有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同意,且须经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生效。

议案四显示,如本议案表决通过,对于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且至少表决同意议案四或议案五中的任一议案的每个证券账户,发行人将于2026年1月30日以其在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已申报回售的债券剩余本金为限实施不超过10万元的兑付(即“固定兑付安排”),本议案下文第2条所述的本金兑付额度在计算时需先扣除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具体兑付方案如下:如前述证券账户已申报回售的剩余本金金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则将于2026年1月30日向该证券账户支付其已申报回售的全部剩余本金,兑付后注销其已申报回售的全部债券;如前述证券账户已申报回售的剩余本金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则将于2026年1月30日向该证券账户支付10万元人民币,兑付后注销其已申报回售的1,000张债券。前述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9日不再计息。

议案五显示,如果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起60个交易日内(以下简称“宽限期”,截至2026年4月27日),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兑付日应付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或展期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即不违反《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之“六、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项下条款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违约责任相关条款,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关于加速清偿及措施的条款不再适用、关于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的条款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