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以后领证不用户口本了
2024年4月9日,民政部正式发布最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该规章将于2025年5月10日正式生效实施。此次修订主要围绕便民服务、制度优化、权益保障三大维度展开系统性调整,现将核心内容梳理如下:
一、构建新型婚姻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统筹建立"婚育服务指导中心",通过设立婚前辅导课程、家庭关系调解机制、婚俗改革示范区等创新举措,着力培育文明健康的现代婚姻文化。重点推进青年婚恋观引导工程,建立覆盖城乡的婚姻家庭咨询师队伍。
二、突破地域登记限制全面推行跨区域婚姻登记制度,内地居民可凭有效证件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配套措施包括建立全国联网的婚姻信息核查系统、实施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机制,有效解决"异地办事难"问题。
三、服务设施标准化升级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须按照3A级政务服务标准改造登记场所,增设智能自助终端、无障碍服务设施、隐私保护登记室等功能区。推行"午间不间断""周末预约制"等弹性工作制度,年度服务满意度需达95%以上。
【登记规范调整细则】依据新规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办理婚姻登记全程实行"零收费"政策,严禁任何单位以工本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
登记材料清单调整如下:▶结婚登记要件1.新版居民身份证(含电子识别芯片)2.婚姻状况声明公证书(须经公证处核验)3.亲属关系承诺书(采用防伪电子签名系统)
▶协议离婚要件1.双方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含电子结婚证)3.经司法确认的财产分割协议
禁止性登记情形包含:①未达法定婚龄(男22/女20周岁)②存在非自愿婚姻要素③存续婚姻关系未解除④存在法律禁止的血亲关系
注:新设"冷静期申诉复核"程序,对存在争议的登记申请,当事人可申请省级民政部门进行行政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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