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猥亵女性因高龄患绝症未被拘留法律之网,岂容为所欲为?
七旬老人多次猥亵女性却仅被“口头警告”,蕞终以“精神疾病”收场——这场闹剧背后,是法律与人性的双重考验。年龄与疾病,从来不是践踏他人权益的借口!
法律本应是社会的底线,却在此案中一度显得无力。警方引用“70岁以上不执行拘留”的条款,却忽略了法律还有罚款、社区矫正等替代手段。执法者若只会机械套用条文,无异于纵恶欺善。好在2026年新法即将落地:未来只要“情节恶劣”或“多次违法”,高龄也不再是护 身 符。这说明法律的进步,正是被一次次这样的荒唐案例推动的。
更令人深思的是,家属称老人因患绝症“破罐破摔”。但细看其行为——专挑独身女性下手、索要“保护费”、威胁报警人——哪像是神志不清?这分明是精心计算的恶行。蕞终被定性为“精神问题”,反倒像是舆论压力下的应急方案。若真如此,既轻纵了恶意,又污名化了真正需要帮助的精神障碍群体。
此案真正该被追责的,还有缺失的监护人。明知老人行为异常却放任不管,继女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此前已有判例:北京一老人猥亵他人,法院直接冻结其退休金支付赔偿。经济追责,往往比空谈道德更能唤醒责任意识。
社会的文明,不在于无条件宽容弱者,而在于不让任何人因弱受害。我们需要的不是对年龄或疾病的“特殊优待”,而是更精细的治理:社区建立高风险人群档案,执法部门灵活运用电子镣铐、高额罚款等手段,商户安装一键报警器……让保护与惩戒并行不悖。
此案从舆论愤慨到推动收治,正是公众一次次追问的结果:法律或许暂时滞后,但人心从不麻木。年龄值得同情,疾病需要救治,但这一切都不能以牺牲无辜者的安全为代价——这才是法律与人性共同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