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到底!”河北廊坊,一男子在超市买了袋甜面酱,回家才发现过期了,他重回超市检查时,发现货架上还有过期商品,告知给工作人员后,对方提出给他退钱或换货,男子拒绝,并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可超市主管的一番话,让男子很是气愤! 这事要是搁一般人身上,可能退了货就算了,但这位顾客偏偏较真了。他琢磨着,自己买东西从来不挑,拿了就走,那货架上会不会还有其他过期商品? 果不其然,他又跑回超市转了一圈,还真让他找到了好几个过期商品。这下可把他气坏了,找到工作人员理论,对方倒是挺客气,说要不给您退钱,要不换个新的。 可这位顾客不干了,他觉得这处理太轻描淡写了。超市这么大,按理说应该有专人负责清理过期商品,怎么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万一有老人孩子买了吃坏肚子怎么办? 他提出要求赔偿1000元,超市员工做不了主,把主管叫来了。主管了解情况后,表示最多赔200元,毕竟东西还没吃,没造成实际损害。 这话可把顾客气得不轻,在他看来,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超市的管理出了大问题。食品安全可不是小事,今天是过期的甜面酱,明天可能就是过期的牛奶、面包,受害的可能是更多消费者。 其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确实要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十,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这位顾客的要求并不过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但超市主管似乎不这么认为,他坚持认为没吃出问题就不该赔那么多,还说即便投诉也没用。这种态度彻底激怒了顾客,他当场表示要投诉到底,让相关部门来处理。 说实话,超市卖过期食品这事,在很多地方都时有发生。有些超市确实管理不到位,临期商品不及时下架,过期商品还摆在货架上。这不仅是管理问题,更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其实是件好事。如果每个人都像这位顾客一样较真,超市自然会更加重视商品管理。毕竟赔偿1000元和赔偿几十元,对超市的警示作用完全不同。 不过话说回来,作为消费者,咱们自己也得长点心。买东西的时候多看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特别是买那些容易变质的食品。虽然超市有责任保证商品质量,但自己多留个心眼总没错。 现在这位顾客已经向相关部门投诉了,估计超市少不了要接受检查和处罚。这对其他超市也是个警醒,别总想着糊弄消费者,该下架的商品及时下架,该赔偿的老老实实赔偿。 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个环节都马虎不得。超市作为最后一道关口,更应该严格把关。而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也别嫌麻烦,该维权就维权,这样才能倒逼商家提高管理水平。 你在超市买到过过期商品吗?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是选择退换了事,还是像这位顾客一样维权到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 信息来源:AHTV第一时间 2025年8月30日
你们小区进入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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