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家餐馆的厨师煮饺子带包装袋一起下锅的事件引发关注。根据食客录制的视频所示

社会情报站 2025-09-02 04:29:08

广东,一家餐馆的厨师煮饺子带包装袋一起下锅的事件引发关注。根据食客录制的视频所示,在一个大锅里煮着许多面条,还有一袋没有拆封的饺子。厨师在饺子熟了之后,连包装袋一起捞出,放进碗里才把包装拆开。 根据视频录制的内容所示,这位厨师应该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做。熟练的将带有包装的饺子一起下入锅中。 相信大家都买过速冻饺子,一个包装袋里装着不少饺子,但前提是要将包装袋拆开再下锅才对。 我们都知道,即使是食品级塑料袋也不能放进微波炉里加热,或者是放进锅中蒸煮。 在锅中的温度很高,已经超过了塑料袋的熔点,塑料袋就会受热变形,融化,甚至一些塑料分子会粘在食物上。 虽然我们大家都听说过食品级的塑料袋是没有毒的。 但是塑料袋表面印刷的油墨,并不是完全安全的,在温度过高的情况下,会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将包装在一起放进锅中煮,这一行为实在是令人费解,也令人发指。 看着厨师熟练的动作,不敢想这一锅水里已经煮了多少袋这样的饺子,而且锅中还煮着面条。 并不是不吃饺子就不会受到毒素的侵扰,锅里的面条想必也一样沾满了塑料分子。 在食品安全打击如此严格的现在,居然还有餐馆敢顶风作案,这样把食品安全置若罔闻。 据悉,涉事餐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做出公开回应,当地的市场监督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厨师将包装内的饺子打开倒入碗中,又从锅内舀了热水,一并放入碗中。 还加入了葱花,香菜等佐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相信普通人是没法通过肉眼识别出这份饺子竟然经过了这样的制作过程。 如果只是饺子带着包装煮的话,问题也许小一点,但是在沸腾的大锅里,还有许多面条也将被端上食客的餐桌。 这一视频一经流出,网友们纷纷对其行为进行谴责,还有网友通过调侃的方式进行讽刺,说这是“原汤化原食” 调侃塑料袋里的饺子和塑料袋外的饺子汤都带有着塑料分子。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的店铺看起来生意还蛮火爆的。但是生意火爆,忙不过来,并不是忽视食品安全的借口。 在这起事件中,涉及到了三方面的法律责任: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的卫生要求。 其中第七项明确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厨师将饺子与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塑料袋一同烹煮,显然违反了“无毒、清洁”的基本要求。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馆退还餐费,并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3,《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罚金和有期徒刑都会继续叠加。 这一罪名在法律范畴中是危险犯,不要求实际造成危害结果,只要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风险即可构成。 也就是说,不一定要造成实际的食客中毒事件,只要是烹饪过程中有足以造成中毒的行为即可认定。 遇到这种情况,要立即停止食用,并且保留证据,可以保留好涉事食品、支付记录或者像视频传出者一样录制视频。 下一步可以和商家进行沟通,提出您的诉求,比如说按照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沟通未果,可以投诉或举报至市监局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更是大过天。针对视频中商家的做法,大家又如何看待呢?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2025-8-31)

0 阅读:36
社会情报站

社会情报站

收集情报,解析社会热点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