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我招谁惹谁了?”浙江,女子参加朋友聚会,到家都凌晨4点了,开门后扑鼻而来的狗屎味让女子瞬间破防,和妹妹大吵一架后,借着酒意将刚买一个月的12斤的大狗,从21楼扔了下去,不解气的女子又把妹妹的1斤多的小狗也丢了出去,幸运是正值深夜没有砸到居民,但两只狗还是摔死了。物业发现情况后马上报警,结局令人舒服! 光明网八月三十一号报道了这则女子醉酒后,和妹妹吵架后,为了发泄情绪,竟将刚养了不到一个月的小狗从21楼丢下的新闻,确实的经过是这样的。 时间退回到二五年五月,为了庆祝朋友生日,小丽(化名)带上妹妹和几个好友在包间聚会,期间气氛十分热闹,不知不觉就过了12点。 等到凌晨一点时,妹妹表示身体实在扛不住,打车回家了。 接到妹妹安全到家的消息后,小丽彻底放飞了自我,拉着朋友继续喝了起来,直到凌晨商家打烊,几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别,各回各家。 凌晨4点多,小丽才踉踉跄跄的回到家中,开门的瞬间,扑鼻而来的狗屎味一下子让她清醒了:只见客厅、阳台,甚至是厨房,到处都是狗屎狗尿,在高温的发酵下,这个味道实在是酸爽。 干呕不止的小丽叫醒了还在深睡的妹妹,赶紧起来把狗屎清理下,不然这没法睡觉了。 睡得正香的妹妹被叫醒,起床气一下了爆发了:“大晚上的折腾什么啊,白天再说!”说完翻了个身继续睡去。 随后任凭小丽怎么叫妹妹,对方全都置之不理,呼呼大睡。 本就酒劲上头的小丽一下子也毛了:“不愿意管那就别养了!”随后抱起自己那只刚养了1个月的大狗,从21楼直接丢了下去。 不嫌解气的小丽看着旁边妹妹养的那个小狗,索性一股脑也扔了出去。 与此同时,5点抢救起床准备去上班的大爷路过,只听见“砰”的两声巨响,吓得他本能的朝旁边躲去。 等了半天没有动静后,大爷才壮着胆子循着声音的对方看去,只见一只狗挂在了铁树上,还有一只躺在人行道,看样子都已经没气了。 回过神的大爷一阵后怕,这小狗离自己也就几米远,自己要走快一点说不定就遭殃了。 保安听到动静后也赶了过来,大爷指着两条狗,表示有人将这两条狗从楼上扔了下来,差点砸到自己。 保安不敢含糊,忙带着大爷回到保安室查看监控,这才发现是小区21楼的住户将小狗扔了出来。 等保安带着大爷再次返回出事地点时,发现小丽正蹲在小狗旁边,疑似抢救,后来又来了一男一女,检查后男子将2只小狗丢进了垃圾桶。 保安不确定是什么情况,没有上去制止,就把这一幕拍了下来发给了物业负责人。 负责人得知后赶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后决定报警,毕竟大爷差一点就被砸到了。 事后在接受民警的调查时,小丽竟表示她知道小区有不能高空抛物的规定,但大晚上的扔个狗,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小丽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中高空抛物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为年满 16 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小丽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方面,在明知高空扔狗会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仍故意为之;客观方面小丽扔狗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事后调查查明两只小狗加起来超过了13斤,又是从21楼这样的高层抛物,差一点砸到外出的大爷身上,情节严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小丽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出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小丽的行为导致小区内的铁树被损坏,事后小丽也赔偿了物业的损失,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判决结果: 甚至后最终判决:小丽高空抛物罪成立,处以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4000元。 那么,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你是怎么看的呢?
“狗子:我招谁惹谁了?”浙江,女子参加朋友聚会,到家都凌晨4点了,开门后扑鼻而来
社会情报站
2025-09-02 0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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