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六旬大爷因手机信号差去营业厅换SIM卡,营业员只说“是卡坏了,换新就好”,引导他在自助机快速签字。谁料,新卡装上,他那部特殊的“卡贴”iPhone却锁死了,需要重输早已遗忘的Apple ID密码。更糟的是,旧卡已经注销了,24年积攒的客户资料、珍贵照片视频瞬间丢失了。大爷讨要说法未果,愤而起诉到法院,向营业厅索赔7万余元。法院的判决亮了。 据环球网8月2日报道,周建国(化名)今年60多岁,手里有一部旧款iPhone手机,这是是他二十四年生意与生活的忠实伙伴,里面存着大量客户联系方式、未结清的账目凭证,更有父母生前的视频和妻子病逝前最后的微笑照片。 2024年4月的一天,手机信号断断续续,周建国走进街角的“迅捷通讯”营业厅,年轻营业员小陈(化名)快速检查后告知:“周大伯,卡坏了,换张新卡就好。” 周建国松了一口气,毫不犹豫地点头:“换吧,现在就换。” 在自助业务受理机前,小陈熟练操作着屏幕,手指飞快划过密密麻麻的文字界面,催促道:“大伯,点一下这里确认,签个名就好啦。” 周建国眯起眼,屏幕上的小字如同游动的蚂蚁,他未及细看便匆匆点下“同意”,签下名字。 新卡插入手机,屏幕却只显示一个冷冰冰的登录框,周建国愣住了,这部手机是儿子从国外带回的“卡贴机”,必须通过特殊芯片才能识别国内SIM卡。 更致命的是,换卡后需要重新登录Apple ID账号密码,而他早已遗忘。 “旧卡呢?快给我旧卡!”周建国声音发颤。 “旧卡换新时自动注销了,已经作废了。”小陈回答。 那一瞬间,周建国懵了,二十四年的客户资料、尚未收回的货款凭证、父母最后的影像……全被锁死在手机里。 他颤抖着质问:“换卡会废掉旧卡?会锁手机?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问问我记不记得密码?!” 营业厅经理出面解释:“协议上写明了风险自担,您签了字的。忘记密码……这是您自己的责任啊。” 多次协商无果后,周建国将营业厅诉至法院,索赔手机损失800元及数据损失7万元。 法庭上,他紧攥着已无法开机的旧手机,声音哽咽:“要是他们提醒一句备份,或者问问我记不记得密码……那些照片和视频,多少钱也买不回来啊!” 营业厅则坚持认为:“注销旧卡是基本常识。他事后还自行送修过手机,数据丢失的真实原因难以确定。白纸黑字的协议,他签了名就要负责。” 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法院查明,营业厅有多项疏漏,未告知换卡即废旧卡、未提示手机可能需重验证、未询问密码或提醒备份,而协议中“风险自负”的小字免责条款因未显著提示及说明。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院认为,营业厅试图以协议中有免责条款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但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营业厅依法应当向周建国提示说明,否则该条款不成文合同内容,不具有约束力。 法院特别指出,针对老年群体提供通讯服务时,经营者必须具备更高敏感度。 本案中,营业厅在办理业务时,应当明确告知周建国换卡将导致旧卡立即注销作废,在提示更换SIM卡后,要告知周建国其手机可能需要重新验证账户信息。且要主动询问周建国是否记得相关账户密码,并强烈建议提前备份重要数据。 营业厅在这些方面,均存在重大疏漏,未能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对于周建国主张数据损失7万元。 法院指出,周建国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数据的具体经济价值,照片、视频、通讯录等数字资产承载着巨大的精神价值与部分财产价值,但其市场定价确实困难。 同时,周建国自身也有责任,使用非正规渠道的“卡贴机”、遗忘密码。 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认定周建国对损失发生负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数据对周建国生活、工作的实际影响程度,营业厅的过错程度,酌情判定营业厅赔偿周建国损失共计2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有人说,当千千万万个“周建国”走进营业厅、银行、医院,面对那些闪烁的屏幕和需要“同意”的条款时,服务提供者是否有勇气停下脚步问一句:“您是否需要帮助?您是否理解风险?您珍贵的记忆,是否已妥善安放?” 也有人说,作为子女,在父母使用手机时,也应该多抽空帮忙指导一下操作,否则,这样的事情很难避免。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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