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法院环资审判干警义务植树——共护青山翠 同襄绿水长

京法网事 2天前 阅读数 1 #社会

4月18日,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牛口峪湿地公园,细密的雨丝坠入水面,漾开层层涟漪,恰似蒙上薄纱的明镜,在烟雨朦胧中倒映出岸边的草木,显得别有一番韵味。

图为义务植树活动现场。李金宇/摄

在这片生机盎然的水域旁,一场热火朝天的植树活动正在展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房山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的四级法院干警,在清凉的春雨中开展了“共护青山翠,同襄绿水长”义务植树活动。

春山在望,碧水潺潺。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的带领下,全体干警冒着纷飞的春雨,铲土造坑、扶苗围堰、提水浇灌……四十多棵海棠、丁香、紫薇、樱花、绿叶碧桃在众人齐心协力下扎根湿地,新栽的树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向这片土地宣告生命的力量。

四年前,这里还是一处废水排放水域。如今生机勃勃的生态家园背后,藏着一场意义非凡的“环境保卫战”。

2021年,北京四中院审结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某水务公司因排污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后,又被公益组织提起了公益诉讼。北京四中院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损害承担原则,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对涉案污染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采取环境保护修复措施。案件审理过程中,污染企业停止了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主动在水域西侧10万平方米区域建立了自然保育基地,并承诺连续三年每年向自然保育区投入运营管理费用30万元。

该案审结后,北京四中院在此处建立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公益教育基地”。2023年,北京四中院又与房山区法院在此处挂牌成立“生态环境普法驿站”,向公众开放,让人民群众都能参与到监督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全过程之中。

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如今的牛口峪湿地公园还成为了鸟类的天堂——婉转的鸟鸣声不绝于耳,成群的野鸭在水面嬉戏,各色水鸟掠过波光粼粼的水面,留下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冬季,很多未曾在此地出现过的候鸟也会翩然而至,它们时而在浅滩觅食,时而振翅高飞,为冬日的湿地增添了一抹灵动的色彩。

从污水治理到生态补水,从植被恢复到栖息地重建,环资审判用司法的温度守护绿水青山,牛口峪湿地公园的蜕变,正是环资审判的生动实践。

如今,环境资源审判在专业化路子上已经走过十年漫漫征程。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绿”并举、“四库”联动的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两山”理念,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愈发显著。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5年5月6日第4版

编辑:肖飞

审核: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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