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学做自媒体 2025-06-27 07:29 关注 天啦,我第一次听说:“站着发生关系不算强奸”!
真实案例: 2018年,福建政和县,男子李某华在商务KTV消费后,与未满18岁女子张某(案发时差2个月)在安全门楼梯道站立姿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称强奸,法院一审判3年2个月。
二审反转,男方律师当庭质疑:“若真强奸,站立姿势难以完成,且现场多名工作人员未听见呼救!”于是,二审改判无罪
网上很多律师都在讲这个案例。还有男律师模拟站立姿势进行解释说“站着不配合很难完成”,所以,“站着发生关系不算强奸”,评论区很多男网友都激动了。
我差点也信了,但是,这个案子法院解释的很清楚:姿势≠免罪金牌,改判无罪是因为现场是半开放场所,女方未呼救,也没有强烈反抗,所以证据不足,而非“站着不算强奸”。
这些网红律师真是害人不浅,隐瞒了重要信息,如果轻信了他们的言论,后果也只能自负。罗翔教授曾说:“性同意是持续的自由表达,不是姿势选择题! 法律只看是否违背意志,不问体位高低。”,
刚知道,有个“网红律师”西绿被抓才了,原来有些网红律师不但身份是假冒的,根本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还涉嫌了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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