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阿姨赔了许阿姨4.8万,两个商标属一人!

普推 2周前 (05-03) 阅读数 0 #科技

南京的网红糕点品牌“许阿姨”把“徐阿姨”告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赔偿4.8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尽管“许”和“徐”字明显不同,发音十分接近,销售相似的商品——糕团类食品,而且“许阿姨”知名度在本地特别高,有“搭便车”之嫌。普推知产商标老杨据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到,“许阿姨”糕点个体户经营者卢某某在2016年注注册下“许阿姨”43类餐饮商标,在2017年30类注册下“许阿姨”30类方便食品商标,糕团类食品就在30类,在普通的情况下“许阿姨”和“徐阿姨”在同类产品上不近似的,卢某某在2024年成功注册下“徐阿姨”商标30类商标。

30类糕点商标的“许阿姨”和“徐阿姨”都在卢某某手上,从开始注册下来自己商标,而且把近似的同音注册下来,也是对品牌的保护,就是在非知名情况下,别人想傍也傍不了。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普推

普推

普推商标知识产权,为中小创业者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