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上瘾了?陕西渭南,一大爷路边捡到手机,失主拿50元当感谢费,怎料,大爷却死活不乐意了,坚决要小伙给他买条烟!网友:捡到东西索要报酬犯法吗!
小李(化名)急匆匆地赶往见客户的路上,走到半路想打个电话联系对方,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他只好无奈地掉头回去找。幸运的是,他借了路人的手机一打,电话那头传来了大爷的声音,说他捡到了手机。小李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和大爷约好了见面地点,小李一路小跑赶过去。为了表示感谢,他还特意用身上仅有的现金买了两盒芙蓉王。到了约定的游乐场外,大爷要确认小李是不是手机的主人。小李一解锁手机,大爷也放下了心。
小李掏出两盒烟递给大爷,可没想到,大爷一看这点东西,脸色就变了,觉得小李太没诚意。小李急了:“你捡我手机,我好心给你50块钱的烟!”大爷却指着他呵斥:“你好好说话,喊那么大声,有病啊!”
周围的路人围了过来,纷纷劝小李:“人家捡你手机了,拿点东西感谢就行了。”小李心里委屈,自己拿了两包烟,大爷却嫌少,说要一条。
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有的说:“就是一条烟500块又咋的?手机还回来你起码少损失几千块!”有的却说:“见好就收吧,捡了手机就有理了?你不捡放在原处,说不定失主就顺路找回来了。”还有的说:“小伙拿两盒烟感谢就不错了,真当大家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不给也没毛病。”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呢?大爷和小李的争议点在于,归还遗失物后该不该给额外报酬,以及报酬的形式。大爷捡到手机并归还,这行为当然值得赞扬。但他要求买一条烟作为感谢,这要求就有点过分了。
法律规定,拾得人得归还遗失物品给失主,失主得承担拾得人为保管和归还物品所花的必要费用。这“必要费用”啊,指的是因归还物品直接产生的成本,比如交通费、电话费啥的。
小李主动用50元买两盒芙蓉王表示感谢,这已经是超出法律要求的善意了。别人帮你,你适当表示感谢是礼貌,但不是法定义务。小李有权决定怎么感谢、感谢多少。大爷觉得小李的礼物轻了,那是他的看法,不能强求小李加码。
值得注意的是,大爷争执时情绪化,指责小李态度不好,这方式可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矛盾升级。每个人对“索取适当”的理解可能不同,但法律对归还遗失物的基本规定可没变。在法律框架内,拾得人的主要责任就是确保遗失物安全回到失主手里,而不是趁机捞好处。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来源:法直播;2025年1月3日关于《大爷捡到小伙子的手机,归还时拒绝小伙的50元感谢费,"他不要钱,要我买一条烟"》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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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赞][赞] 主要看什么手机!最新的苹果给200还能忍。国产千元机,就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