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丨不生二胎被离婚:生育自由,婚姻才能自由

猛犸视频 1天前 阅读数 13 #推荐

评论员 邱延波

夫妻本是同林鸟,不生二胎各自飞。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布一宗夫妻双方因生育分歧引发的离婚案件。张先生与陈女士结婚10多年,女儿12岁,双方因二胎问题发生分歧,男方逼着女方继续生儿子。女方以高龄和身心压力大为由拖延生育计划。男方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离婚,男方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25万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补偿女方35万元。

不愿生二胎,竟然被离婚?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讲得明白: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这不是空话,是底线。陈女士不愿再生,丈夫张先生想逼她就范?没门。法律面前,生育不是义务,更不是婆家的指挥棒。陈女士虽然守住了自己不生育的权利,但带来的是婚姻的结束。

“传宗接代”“多子多福”,这些话像幽灵,阴魂不散。

在社会上,女性在生育这件事上,总是被推到风口浪尖。职场里,生育成了绊脚石;家里头,不生又成罪过。陈女士的遭遇,太典型。她对家庭付出很多,虽不甘心,却被离婚。谁能不共鸣?社会对女性的期待,像张无形的网,收得死死的。婆家催生,丈夫施压,女性动辄得咎。陈女士选择不生,是对这张网的撕扯。社会若不反思,女性永远在夹缝里挣扎。生育自由,不只是法律条文,更是社会良心的试金石。

换个角度,替张先生说两句。他真就十恶不赦吗?未必。婆家的压力,社会的眼光,或许他也有心理负担。“生儿子”的执念,可能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而是整个家族的包袱。他起诉离婚,未必全是无情,也可能是走投无路。男人也有软肋。可理解归理解,错就是错。生育是夫妻的事,不能靠逼迫解决问题。张先生的苦衷,有几分真,但不能成为践踏妻子权利的借口。婚姻是双人舞,不是独角戏。固执己见,注定散场。

“生育决策要协商。”法官的话一锤定音。双方和解离婚,不只是案子结了,更是观念松了绑。婚姻如花,自由方香,强扭则枯。陈女士用行动证明:生育是选择,不是命令。婚姻若被子嗣绑架,不过是情感的牢笼。

愿天下夫妻,都能在自由里携手,而不是在压迫中离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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