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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建局原局长吴中良,“经常一人说了算”

作者 |苍小生吴中良,1965年10月出生于盐城建湖,曾任亭湖区南洋镇党委书记等职,2006年6月任盐城市城管局局长,2
作者 |苍小生

吴中良,1965年10月出生于盐城建湖,曾任亭湖区南洋镇党委书记等职,2006年6月任盐城市城管局局长,2014年9月任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2005年至2017年期间,吴中良利用担任城管局副局长、局长,城乡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个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70.7万元。2013年2月至4月,他还利用担任城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将下属国有单位数额较大一笔公款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

2017年3月16日,吴中良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8年1月29日,盐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吴中良,33岁被提拔为正科,36岁副处,40岁正处,成为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但自从担任领导干部尤其是部门一把手以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内心的负能量不断增长。从小贫困的生活使他对金钱财富的占有欲,一直停留在潜意识里,贪欲的魔鬼一直驻扎在内心深处。

在与老板的交往中,吴中良感受到有钱人的潇洒——开舒适的豪车、住奢侈的酒店、吃山珍海味、饮高档酒水,越发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逐步失去控制,廉洁自律的底线一破再破,对老板送上的钱物不再推辞,彻底迷失了自己。

吴中良虽然也接受过不少的廉政警示教育,但大都入耳不入心,也目睹一些昔日的同事或朋友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当时也曾有过强烈震动,但时间一长,就淡薄、麻木了。加之担任正处职多年没有提拔,他的思想慢慢产生变化,认为自己已不是组织上重点培育的对象,政治上没前途了,再努力干不值得。

思想的滑坡也导致用权的任性,工作中,吴中良习惯独断专行,听不进不同意见,把副职不放在眼里,越权越位,该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经常一人说了算,有时即便集体研究也是走走形式。他还违反财经纪律,将自己和单位各种不能报支的费用,都放在违规设立的渣土公司报支。

吴中良还对下属分亲疏搞小圈子,凡是圈子里的人优先提拔使用,对他们逢年过节送的钱物来者不拒。上梁不正下梁歪,下属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因贪污挪用被查处,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担任领导干部后,吴中良曾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准他们利用他的职权谋利等,也要求下属不准为他的家人违规进行照顾、提供便利。但随着目睹有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在其管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想到自己兄弟姐妹昔日在自己求学时的奉献,他们现在都没有好的职业,吴某良动摇了,将曾经的约法三章彻底忘记,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取私利,并觉得报答了亲情而心安理得。

与陈某的交往,是吴中良犯下的严重错误之一。陈某从事建筑工程,吴中良在基层工作时就与其熟悉,后介绍很多工程给陈某,陈某也不断以工资名义给他送钱。对此,吴中良心安理得,认为这是两人多年的感情体现,属于正常往来。

吴中良被查后,才意识到他有意无意成了陈某的后台,陈某利用他的权力和影响才承揽到众多工程。“如果我不身居要职,他不会对我如此亲近。我竟然与这样的人称兄道弟,现在想来真是悔愧交加! ”

来源:2018年12月5日,盐城市纪委监委官网“盐城镜鉴网”,《忏悔录|吴中良:“缺乏规矩意识,经常一人说了算”》,作者: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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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敢为苍生说人话,位卑未敢忘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