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乘公交受伤需自担风险?3个法律要点说清责任划分
真实案例:某三甲医院医生乘坐公交上班,因车辆急刹摔倒骨折。公交公司以“医生应比普通人更谨慎”为由拒绝全额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公交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常见争议焦点:
医生、律师等职业是否需承担更高注意义务?
乘客提前起身准备下车,是否构成“重大过失”?
法律分析:乘客注意义务的3大核心规则️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823条,承运人需对乘客安全负责,除非乘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职业身份不影响责任划分。
法院裁判要点:
职业无关:医生、律师等职业不因专业知识被要求更高注意义务;
行为合理性:提前起身按铃、扶靠座椅属正常乘车行为,不构成过失;
紧急制动责任:公交公司需证明刹车系必要操作,否则承担全责。
立即取证:拍摄现场照片、保存监控申请(向公交公司或交警部门);
就医记录: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参考下表)。
(1)协商要点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民法典》第1179条);
谈判技巧:引用类似判例(如上述医生胜诉案),强调公交公司全责。
(2)诉讼策略
起诉依据:以运输合同纠纷或侵权责任纠纷起诉;
争议焦点:围绕“是否急刹”“乘客是否存在过失”举证。
步骤3:应对公交公司抗辩常见抗辩理由及反驳
Q1:老人、儿童乘车是否适用更高注意义务?
A:不适用!法律仅规定承运人需对特殊群体(如老人、孕妇)提供必要帮助,但乘客注意义务标准一致。
Q2:公交急刹导致手机损坏,能否索赔?
A:可以!根据《民法典》第823条,承运人需赔偿乘客随身物品损失(需举证急刹与损坏的因果关系)。
关键行动指南安全乘车:优先选择稳定座位,车辆行驶中避免频繁走动;
意外取证:第一时间拍照、留证人联系方式;
⚖️ 依法维权:拒绝“职业背锅”,坚持公交公司全责原则。
小贴士:
若公交公司拖延处理,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协商时避免签署“免责协议”,防止权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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