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拿自己的清白戏弄警察的下场,1977年武汉女青工报假案事件始末
事情发生后,三人迅速离开现场。李丽斌最初打算投江结束生命,但想到自行车是黄召政的,便骑车前往黄召政的同学杨元砚家,将车交给杨元砚,请他归还给黄召政,随后离开。杨元砚注意到李丽斌神色异常,便骑车赶往黄召政家告知情况。黄召政得知后立即骑车四处寻找李丽斌,最终在三民路与民权路交汇处的孙中山铜像旁找到了她。两人在那里交谈,黄召政追问发生了什么,但李丽斌始终不愿透露,只是默默哭泣。直到1月23日凌晨5点,黄召政才骑车将李丽斌带回杨元砚家。
1月23日是个周日,李丽斌整个白天都在杨家痛哭。到了晚上,黄召政让杨元砚把她送回硚口跃进一村的家中(因为李丽斌的父母不欢迎黄召政,不让他进门)。李丽斌的父母发现女儿状态异常,当晚就追问出了什么事。李丽斌犹豫了很久,才告诉父母,她在1月22日晚上下班路上被三个歹徒轮流侵犯。李父李母震惊不已,立刻带她到皮革联合加工厂的保卫科报案。保卫科在1月24日将此事上报给了江岸分局。
不过,调查小组在分析李丽斌报案时的陈述时,发现了不少不对劲的地方:
在面对歹徒持刀威胁,并遭受堵嘴、绑架和轮奸等暴力侵害时,年仅23岁的李丽斌按理说会极度恐惧。然而,她在报警时表现得异常镇定,清晰地描述了三名罪犯的外貌特征和穿着细节。
李丽斌描述被侵犯的经过时,细节异常具体,她提到三名施暴者在侵害过程中都用了同样的姿势——左膝压住她的右腿。这一动作的相似度极高,几乎完全一致。
李丽斌在向皮革联合加工厂保卫科和江岸分局报案时,对犯罪分子逃跑方式的描述存在明显矛盾。她告诉保卫科,三名歹徒作案后是步行逃离的;然而在向江岸分局陈述时,她却说歹徒是骑自行车逃跑的。但根据她的描述,事发时歹徒一直是步行,而且她的自行车也没有被抢走,那么歹徒的自行车从何而来?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说法让人难以理解。
专案组调整了工作重点,不再一味追查嫌疑人,而是着手核实案件真实性。他们合理调配资源,集中力量突破关键环节,在调查过程中同步进行案情分析,努力挖掘更多可疑之处。
根据专案组调查,魏汉华,武汉皮革联合加工厂的一名女工,确认她和李丽斌在1月22日晚上9点30分一起离开工厂。李丽斌骑自行车从工厂到家的时间大约需要40分钟。此外,杨元砚及其房东张腊春均证实,李丽斌在当晚10点15分之前骑自行车到达了杨元砚的住处。
专案组通过多次模拟,发现李丽斌从工厂出发到一元路的第一现场,再被带到滨江公园的第二现场,加上遭受侵犯和骑车到杨元砚住所的时间,整个过程45分钟根本不够。即使三名罪犯都是“速战速决”,至少需要70分钟。这意味着,如果李丽斌确实遭遇了犯罪,她最早到达杨元砚住所的时间应该在22时40分,绝不可能在22时15分之前到达。因此,假设犯罪存在,罪犯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整个作案过程。
法医对李丽斌的身体进行了详细检查,结果显示她近期并未有过性行为。最近一次性行为至少发生在10天前。同时,李丽斌的下体特征显示出长期性行为的迹象。
据江汉分局交通中队的肖某某回忆,他与李丽斌曾是初中同学。李丽斌在初中时期与周某某有过一段恋情,后来两人一同被分配到同一个生产队,关系依旧维持。然而,当李丽斌从生产队调到武汉皮革联合加工厂后,便与周某某逐渐疏远,转而与同事方某交往。到了1975年底,李丽斌又与方某结束了这段关系。
1976年3月,李丽斌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黄召政,两人相处得很愉快。李丽斌满心欢喜地把黄召政带回家见父母,没想到父母却坚决反对。反对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两家以前是邻居,住在一起时有过矛盾;第二,黄召政的家庭背景有问题,他的弟弟因为犯了重罪被枪决。李丽斌的父母因此要求她重新和之前已经在广州铁路局有稳定工作的周某某交往。李丽斌坚决不同意,父母也不肯让步,甚至还让肖某某去劝她。
肖某某回忆,1月22日上午,他应李丽斌父母的要求,再次与她沟通,希望她在23日前给出明确回应。当天中午,李丽斌与黄召政相约外出观影,结束后返回工厂继续工作。不料,当晚案件突然发生。
通过对黄召政、杨元砚和张腊春等人的调查,专案组掌握了李丽斌1月22日晚事故后的行踪。调查结果显示,从1月22日晚上到1月23日凌晨,李丽斌与黄召政一直在外。1月23日白天,李丽斌在杨元砚家中持续哭泣,期间未进食。
1月22日晚,魏汉华与李丽斌一起离开工厂。第二天晚上,魏汉华得知李丽斌出事后,便和工友胡红一同前往李丽斌家探望,但发现她不在家。随后,她们前往黄召政家,意外看到李丽斌正在那里吃饭。李丽斌对她们的突然到访感到十分惊讶。在交谈中,李丽斌向她们坦白,自己和黄召政的关系让父母非常生气,因此她从1月22日晚到23日白天一直待在黄召政家。她还叮嘱魏汉华和胡红回厂后不要透露她住在黄召政家的事,只说她在其他同学家。
胡红也证实了魏汉华的说法。她提到,李丽斌曾威胁她和魏汉华,要求她们配合说谎,否则就断绝关系。胡红强调,她们三人从小就是朋友,关系一直很紧密。
经过深入调查,专案组发现李丽斌坚持与黄召政交往,但她的父母对此强烈反对。双方立场坚定,互不相让。李丽斌的父亲更是态度坚决,曾表示:“除非我死了,否则你别想和黄召政结婚!”这种对立导致双方关系异常紧张。
李丽斌和黄召政在1976年9月确定恋爱关系后,多次发生关系,但由于李丽斌父母的强烈反对,两人无法正式结婚。为了说服李的父母,他们策划了一个计谋:李丽斌假装遭遇流氓犯罪,故意损害自己的名誉,将自己塑造成“没人要”的形象。随后,黄召政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迫使李的父母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会让李的父母相信黄召政是真心实意地接纳李丽斌,从而改变他们的决定。毕竟,人们通常不会相信一个年轻女性会用自己的清白来开玩笑。
根据李丽斌提供的线索,调查小组于2月5日在黄召政家中的衣物箱内找到了那块红旗牌手表,这正是李丽斌之前报告被抢走的那块。
经过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这起案件的所有事实细节和来龙去脉已经彻底查清。所有关键证据均已呈现,案件真相完全明朗。涉案人员的动机、行为轨迹以及案件发生的全过程都得到了完整还原。司法机关通过缜密的侦查工作,最终揭示了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所有疑问和谜团都已解开,案件事实水落石出,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这标志着本案的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为后续的司法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