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财务造假6年被罚570万# 上市12年,其中有一半的时间,财务都在造假。现在被监管部门查获之后,如何处罚的呢?有罚款,有警告,有市场禁入,就是没有针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投资者现在还得自己找律师去想办法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这些违规违法的上市公司会有恃无恐呢?反正融资上市已经捞走了那么多个亿,现在被谴责被罚款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又算得了什么?而且在处罚之后,未来就不能再次处罚了,相当于用罚款买了一个平安!
这家奇葩的上市公司叫做金通灵,他在上市6年之后就开始了财务造假。从2017年至2022年,财务数据就变成了随便编造的数据,一会儿虚增,一会儿虚减。据监管部门调查,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那就是财务造假,又引发的虚假陈述。
江苏证监局最后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人等进行处罚,分别对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60万元罚款。而且还给予了一定的市场禁入的措施,也就是几年不能从市证券有关的事情。对于上市公司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那么6年财务造假,相关的审计机构要不要负责任呢?其实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他们一直没有发现,那么这家会事务所是不是专业能力非常差呢?未来他还能不能做证券行业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呢?如果他们发现了,但是假装没有看见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那么他们的道德风险这么大,还应该让他继续从事审计工作吗?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对于这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意见。
同样,在此过程中是不是散户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呢?可以说从2017年买卖过这家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只要遭受损失都可以提起索赔。因为它的财务数据都是假的,那么投资者买卖股票的依据已经不复存在,上市公司要为投资者的损失负责任。但是监管部门如何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呢?在所有的处罚过程中没有看到任何说明。一个不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处罚,这怎么会让大家满意呢?
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是不是情节严重也涉及到违法犯罪呢?可不可以将相关人控制起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样为了潜在的保护受损失的投资者利益,可不可以将这些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应违法人士的资产全部暂时冻结起来,做好案前的资产保全,未来防止股市投资者胜诉,但是没有钱赔的尴尬局面呢?#严惩财务造假#
这是一个系统的事情,希望未来面对这种情节恶劣的财务造假和证券违规违法犯罪,我们看到的不是这样轻微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