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惩“带病闯关”#证监会在周五的发布会上说了很多内容,不过这些都是在之前已经反复强调过的,那么对于2亿多股民来说,有评论这样说“不看广告看疗效”!确实,如果最终起到了正面的作用,如果遏制了股市乱象,那就说明管控是非常到位的。如果仍然是一团乱麻,如果仍然是违法成本过低,如果仍然是持续侵犯着投资者的利益,那么说的再全面也没有啥用啊。
监管部门再次重申“申报即担责”,而且特别提出要严惩“带病闯关”、以及“一查就撤”。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刑法也对此作出了充分的法律修订。我确实从最近一段时间来看,好像执法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执法的效果如何呢?对投资者的保护如何呢?
处罚真的做到严刑峻法了吗?又有网友评论,“罚款50万,这能叫做严厉处罚吗?”确实,想想那些违规违法的上市公司,相关利益人在违规违法事件中获取了那么巨额的利益做了那么多恶劣的坏事,最终如果仅仅只罚款50万,这不是让他们躲在被窝里都要笑晕了?
反反复复讲,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先决条件。那么就是发现上市公司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如果违规违法的话,先将损害投资者的全部资产和财产管控起来,形成资产隔离,即使最终造就上市公司破产,也要这么干。投资者要得到充分的保护,那么投资者还会在乎上市公司是否后续破产吗?
对于那些多年财务造假、恶意隐瞒关联信息、花式减持的违规违法行为,如果也像某些国家一样,给予的是惩罚性罚款。一罚几十个亿,你看他们还敢这么做吗?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处罚措施是交易所进行强烈谴责,罚款几十万到几百万。这对那些违规违法者不就是隔靴搔痒吗?
支持监管部门严刑峻法,也支持他们真正将刑法修正案用上去,更支持他们可以前置性的主动涉入进行调查,歪风邪气,一定要遏制住,在这个关键时候,真的是到了中国股市生死攸关的时刻了!
QQ好玩
散户朋友,清醒过来吧!不改融资市场定位,不重视投资者利益,不打新,不买三年内新股,不买基金!
唐伯虎点蚊香
已上市的怎么搞
为善最乐
非常赞同!
老猫咪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