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退市改革核心是应退尽退#证监会的总结还是挺到位的,但是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和交易所做到了这一步吗?发现的时间太晚,处罚的效率太低,处罚的成本更少,这会不会是那些违规上市企业能想到仍然要冒险带病上市的原因呢?
证监会报道,注册制实施三年来,一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这可是之前10年的三倍。听起来取得的成绩很大,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想是不是以前该退市没有退市的企业,一直堆积在a股之中,只不过实在是没有维持下去了,集中性的在新规之下爆发的呢?
证监会也总结了两个特点:
1.2023年以低于一元面值退市的企业显著增多,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这从表面上来看确实是一个好现象,但是我们可以仔细想想,这些企业真的已经被所有的参与方抛弃了,因为股民已经认识了他们的真面目,绝对不会再进入了,机构也远远的避开,他们就像一个臭狗屎一样,臭不可闻,不退市还要付维持上市的成本,这些上市公司会很傻吗?
2.重大违规违法类退市增多,但是说来说去只有2023年8家企业,但是我们看到上交所以及证监会的各种公告,其实受到谴责和涉嫌到重大违规违法的企业还不少呢?为什么他们不能迅速死亡、迅速退市呢?其实作为散户投资者,即使监管部门做了如此的对待,反而是对投资者是一种保护。因为在此之后,有可能才能对投资者开启了保护机制,才能进行集体索赔。
所以证监部门应该思考的是。加大对于那些重大违法类上市公司的退市进程,采取的动作越果断,对于散户投资者的保护越充分,如果在退市的处罚中,可以前置性的采取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动作,包括对于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或者其他涉嫌违规机构的资产保全,这会不会对于散户投资者是一个信心的鼓励呢?
优胜劣汰的市场调节机制,不但是应退尽退,更多的是市场各个主体需要对投资者负起责任。尤其是作为监管部门,责任更加重大,当投资者只需要负担买卖市场风险,以及对于上市公司判断不准的风险,而其他上市公司造假的风险,虚假陈述的风险以及坐庄的风险都不需要承担,那这个市场是不是就会越来越稳定,越来越有盼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