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共安全 精心呵护个人隐私
(作者:王春)近日发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哪些场所需要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哪些区域不能安装图像采集设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管理各由谁负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更好兼顾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具有重要意义。(《人民网》)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发布,犹如一盏明灯,为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平衡照亮前行之路,意义重大且深远!
《条例》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使用场所的明确规定,为公共安全筑牢了坚固防线。在繁华的商业街区、人员繁杂的旅游景区,视频系统时刻 “站岗放哨”。它能敏锐捕捉每一个异常举动,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就像在大型商场里,视频监控帮助警方快速侦破盗窃案件,维护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让人们能够安心购物、休闲。这无疑是在为公众的安全保驾护航。
而对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施区域的界定,是对个人隐私的贴心守护。在温馨的家庭住所、注重私密的个人空间,人们无需担忧被莫名监视。这一规定给予了每个人应有的尊重和自由,让我们能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尽情放松,享受生活的宁静与美好。
明确建设使用管理责任,更是让《条例》的实施有了可靠保障。各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相关工作。建设时严格按照标准,使用管理中规范操作,确保视频图像信息的安全与合法。
我们必须认识到,《条例》的落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让《条例》家喻户晓;加强执法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要自觉遵守规定,合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广大民众也要主动学习《条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发现隐私被侵犯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条例》为准则,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精心呵护个人隐私。让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绘就一幅安全有序、和谐美好的社会画卷!(作者单位:江油市厚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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