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遇害案被告人当庭翻供,有没有相似案例,最终结局如何呢?

文| 一笔刻刀
编辑| 一笔刻刀
——【·前言·】——
太炸裂了!2月28日,罗大美遇害案一审开庭,不料被告人余某生竟当庭翻供否认所犯罪行,表示自己没有抢劫故意杀人,钱财是罗大美自愿赠予他的,强调自己只是过失致人死亡。

那么在过去有没有相似的案例,最终被告人的下场又是怎么样的呢?
答案是有的。1996年3月的一天凌晨,木兰县柳河镇柳河村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命案。柳河村村民王某军平日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因为手头缺钱他瞄上了本村富有的张某家欲行抢劫,不慎惊醒了张某夫妇,厮打过程中王某军持菜刀将张某当场杀死,抢得张家385元钱后逃离现场。

3年后,凶手王某军因盗窃作案多起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过程中交代出了这起抢劫杀人案。
2000年3月21日,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某军对其实施的盗窃犯罪供认不讳,却极力否认抢劫张华并致其死亡一事。

他的辩护律师吴某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并列举出独自收集的“证据”,妄图帮其开脱。鉴于被告人当庭翻供,为慎重起见法庭将此案延期审理。
随后,公安、检察机关重新对案件调查取证。2000年7月6日,市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王某军死刑。王某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1年11月3日,市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出人意料的是,律师吴某又在法庭上读了王母李某等人的证人证言,来证明王某军无犯罪事实。
公诉的检察官当即感到,这是明显的伪证!检察机关连夜便将王母李某等人传唤到案,经过一番教育三人最终交代是为了让王某军免判死刑,在律师吴某的诱使下才出具伪证的事实,王某军与吴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据查办此案的检察官孙志友讲,律师制造伪证帮被告人脱罪的情况极为罕见。
最终下场是王某军维持原判死刑。吴某犯伪证罪、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李某等人犯伪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拘役三个月。

网友评论说这嫌疑人的意思就是我杀了人,被抓了我说是他求我杀的。

还有网友透露余某有前科,所以他懂点那些条条道道,知道怎么做,虽然赠予这个说辞很荒谬,也没人信,但法律拿他没办法。


还有网友说太讽刺了,谁会把卡里所有钱都赠予别人?这要是赠予世界就乱套了。太气人了,这对罗大美不公平。

有网友表示三个人在这个案子里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干这你干那,最终才导致了这个结果的发生,少了谁这个犯罪过程都不会完成的,所以每个人都需要为最后的结果去承担责任,逃避责任不可取也不可能。


有理智的网友说法律是正直正义的,看结果吧。我们广大群众要做的就是相信国家,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
不管是过去的案例,还是现在的罗大美遇害案,被告人当庭翻供或许是为了逃脱责罚拖延时间,或许是其中真有疑点,不管如何相信法律定会查得水落石出,给被害人及其家属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还是那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国家,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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