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没写这3条,买的车库可能办不了产权证!

赵律师在南昌 2周前 (04-06) 阅读数 0 #推荐
真实案例:

吉林购房者栾先生花费数百万元购买地下车库及社区用房,事后发现无法办理产权证,遂起诉开发商欺诈。法院最终认定:人防车库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可合法转让,开发商未在合同中特别说明不构成欺诈,栾先生败诉。

这类纠纷近年频发,购房者常误以为“买了车库就有产权”。本文结合法律与真实案例,拆解3个关键条款,教你避开产权陷阱。

一、场景难题:花几十万买车位,为何拿不到产权证?

常见误解:

混淆所有权与使用权:认为购买车库即获得产权,实则仅有使用权;

忽视人防标识:未注意车库属于人防工程,依法不得办理产权登记;

合同条款模糊:合同中未明确权属性质,仅标注“商品房买卖”。

真实案例对照:

案例1:某小区业主购车位后欲抵押贷款,因无产权证遭银行拒绝;

案例2:开发商将人防车位包装为“可投资产权车位”,购房者转售时发现无法过户。

二、法律分析:3个铁规决定车库权属

1. 人防车库所有权归国家

《人民防空法》第5条: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作为投资者仅享使用权与收益权;

裁判观点:使用权可转让,所有权禁止交易。

2. 使用权转让≠产权转移

《民法典》第344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人防设施不适用;

关键区别:使用权合同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仅能通过租赁、转让协议约定。

3. 开发商无主动告知义务

司法实践规则:购房者应自行知晓人防车位权属限制,合同未明确不构成欺诈。

表格对比:产权车位 vs 人防车位

三、解决方案:4步锁定车位性质

步骤1:核查规划文件

查阅材料:向开发商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看“车位性质”栏是否标注“人防”;

实地查验:地下车库入口处是否悬挂人防工程标识牌(通常为蓝底白字)。

步骤2:解剖合同条款

确认合同标题是否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检查是否有“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免责条款;

重点标注“使用期限”(通常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

步骤3:要求补充承诺

书面约定:若开发商宣传“可办产权”,需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办证期限及违约金;

留存证据:保存销售宣传页、沙盘照片、沟通录音等。

步骤4:查询权属登记

登录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进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入口;

输入车位编号,核查是否列入可登记范围。

流程图:

查看规划文件 → 解析合同 → 补充协议 → 查询权属 → 决策购买

四、常见疑问解答

问:人防车位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答:使用权期限通常与小区土地年限一致(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无需额外缴费(《民法典》第359条)。

问:开发商将人防车位“长租70年”合法吗?

答:违法!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第705条),超期部分无效。

问:人防车位能否转售给其他业主?

答:需经开发商同意,并重新签订使用权转让协议,不得私自转卖。

五、延伸保护:3招避免“钱位两空”

优先选择产权车位:查看预售许可证附件中的“车位产权性质清单”;

购买前实地核验:要求开发商出示人防工程验收合格文件;

资金监管:将车位款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待权属清晰后再划转。

买车位不是买菜,合同条款要“挖透”

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交易合法,但“无法办产权”是法定事实。牢记“查规划、抠合同、留证据”三原则,才能避免重蹈他人覆辙。

转发提醒亲友,别让几十万买个“空中车位”!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赵律师在南昌

赵律师在南昌

南昌执业律师,专注民商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