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男子骑白马冲入江中救落水父女:发烧到40度,官方介入

雪落无声从 1个月前 (02-12) 阅读数 8 #推荐

湖北仙桃,看到有路人不小心坠江,男子身骑白马,直接冲入江中,果断地救起了落水的父女。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事后三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功归7岁的白马“白龙”,他们都是打“辅助”的!

据相关媒体报道,当事人依立拜来自新疆伊犁,他来天门和仙桃好几年了,平时与几名朋友在江汉边养马为生。

当日中午,他的朋友苏邵高溜马时,看到有人落水,立即高声喊救人,他听到后,来不及急想什么,就骑了一匹大白马往江中冲去。

江水寒冷刺骨,他骑马冲到男子落水的地方时,水已经淹过了马背,身上已经冻僵了,所幸水流不急,他一把就抓住了落水的男子,并在江边一名冬泳队员的帮助下,成功将男子救上了岸。

将坠江男子救起来之后,他的朋友苏邵高,则将冲到水中欲救父亲的女儿救起。

目前有消息称,当地有关部门正在为几名当事人申请见义勇为,同时因为当天水温很低,“白龙马”救人后发烧到40度!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一只手四只蹄救了三个人,英雄的马,英雄的人!水深了就不能骑了,马要站不住了就得沉底!

还有不少网友留言调侃:白马:今晚给我加点鲜草可以吗?白马是真英雄!很多马都畏水的,遇到江河拉都不下水。就凭马儿毫不迟疑跃入江中救人,为马儿点赞!

有更多的热心网友留言:记得几年前,有个人骑马在海边救了一个被大浪卷入海里的人,那匹马因为海水呛入肺里,几天后就死了,那匹马非常帅,是一匹骏马,主人和它都是英雄!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几名当事人见这对父女坠江,主动挺身而出,就是的见义勇为行为!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同时,《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事迹突出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的;

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在这起事件中,包括大叔在内的几名当事人见到父女不幸跳到水里面,有生命危险的,不顾严寒,骑着白马挺身而出,就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2、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启动见义勇为认定程序!

按照《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相关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及时、主动举荐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可以申请、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所以,几名当事人骑白马救人的视频在网上火了之后,仙桃市相关部门也及时启动了认定程序,搞见义勇为的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湖北省及仙桃市的当地规定,奖励方面,根据见义勇为人员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通报表扬;

颁发奖金;授予称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3、即使救治父女不及时,出现异常情况的,大叔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同时,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在具体事件中,大叔骑马救人属于正义行为,即使这对父女因此受到伤害,也不应该苛责,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并且,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如果因此受到伤害的(大叔救人之后,现在身患感冒),妇女成功脱险之后,作为受益人也应该及时给予补偿。

最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这个冰冷的冬天,大叔的正义行为应当受到社会各界的褒奖!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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