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因没地位提离婚,后找到前妻要补偿:拆迁有我一份

二个大西瓜 2周前 (05-03) 阅读数 10 #推荐

李伟站在法院门口,手里攥着调解协议书,十年的婚姻最终以这样的方式收场。这个36岁的上门女婿,刚刚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阳光照在他略显沧桑的脸上,十年的委屈与不甘在这一刻终于得到了些许慰藉。

十年前,26岁的李伟入赘到刘淑娟家。当时,作为家中三子的他,为了减轻父母负担,选择了这条与传统婚嫁观念相悖的路。婚后第二年,儿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乐,也让李伟在岳父母心中的地位有所提升。那时候,一家人其乐融融,李伟每天下班回家,岳母都会准备好热腾腾的饭菜,妻子也会嘘寒问暖。

转机出现在五年前。刘淑娟家的老宅拆迁,按照当地政策,他们一家五口共分得四套安置房和30万元补偿款。这本该是件喜事,却成了婚姻破裂的导火索。随着财富的突然增加,这个家庭的氛围开始变得微妙起来。

"你现在配不上我了!"这句话成了刘淑娟的口头禅。原本恩爱的夫妻关系开始变质,李伟的安分守己被解读为不思进取,他每月四五千元的工资成了妻子嘲笑的话柄。岳父母的态度也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从最初的嘘寒问暖变成了冷眼相待。渐渐地,这个家对李伟而言变成了冰冷的牢笼,每天下班后,他宁愿在小区长椅上多坐一会儿,也不愿早早回家面对那些鄙夷的目光。

离婚后,李伟独自在外租房,连老家都不敢回。"上门女婿被赶出门"的闲言碎语让他抬不起头。直到安置房交付时,他才鼓起勇气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个决定对他来说并不容易,毕竟在农村,打官司总会被视为"不体面"的事。

"你是入赘的,凭什么分房子?"刘淑娟的态度依然强硬,"结婚时你没给彩礼,离婚还想要财产?"她甚至提出让李伟补交30万元彩礼的荒唐要求。面对前妻的咄咄逼人,李伟一度陷入自我怀疑:难道上门女婿就真的低人一等吗?

在法庭上,法官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上门女婿与普通婚姻中的配偶享有同等权利。拆迁补偿是按人头计算,李伟理应获得相应份额。经过调解,刘淑娟最终同意返还李伟应得的补偿款。这个结果不仅维护了李伟的经济权益,更捍卫了他作为丈夫、作为人的尊严。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下社会仍存在的观念冲突。传统"上门女婿"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之间的碰撞,值得我们深思。法律专家表示,无论何种婚姻形式,夫妻财产都应依法平等分割。现实中,像李伟这样的上门女婿往往面临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偏见。

"我不后悔走法律途径。"李伟说,"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尊严的问题。"他的经历提醒我们: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打破陈旧观念的束缚。如今,拿到补偿款的李伟开始了新生活,他在县城开了家小超市,虽然收入不算丰厚,但至少找回了做人的尊严。而这段经历也让他明白,幸福的生活终究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而不是依附于他人。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二个大西瓜

二个大西瓜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