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省长转任省会城市书记,职务上是降了,但实际上是平调重用
近年来,出现不少的省政府分管日常事务的副省长(以下称为常务副省长)转任省会城市市委书记,这是个什么趋势呢?
写之前先明确下:因为有十个城市既是省会城市,也是副省级城市,由于副省级城市的特殊性,本文不予考虑,仅考虑非副省级城市的省会(首府)城市(那十个城市为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市、杭州市)一、从级别上来比较1、从职务级别上来看常务副省长:从职务级别上看,常务副省长这个职务省部级副职,这没有任何疑义;而省会城市市委书记这个职务本身为厅局级正职(再重复下,剔除了副省级城市的省会城市,下同);因此单纯的从职务级别上比较,理论上是属于“降职使用”,但还得考虑一个实际问题,那就是省会市委书记进入省委常委会已经形成惯例;2、从个人级别上来看常务副省长:以前因为省委层面设置比较多的副书记,因此是省委副书记兼任的常务副省长,但从2004年中央提出“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开始,到2006年-2007年省级党委集中换届之后,全国多数省份省委副书记的数量才减少并保持在2人,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政府首长,另1名为专职副书记,作为省级党委的“首副”;因此我也不考虑以前这种副书记兼任常务副省长的情况,自“减副”之后,普遍都是由一名省委常委兼任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但不管怎么样,常务副省长个人一定就是省部级副职,至少公开报道中从未出现正部级的常务副省长吧?!省会城市市委书记:作为全省政治中心,省会城市市委书记几乎都是进入省委班子,绝大部分都是省委常委兼任,也有少数由副书记兼任的比较特殊我也不予考虑;至于有没有光杆的省会市委书记呢?当然也有,比如2021.10-2022.01 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只是适逢换届的情况特殊,我们也不必再考虑;从个人级别上来看,因为也是形成了省委常委兼任省会市委书记的惯例,因此其个人也是省部级副职;两者都是省委常委,而排名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言,并没有说常务副省长一定就排在省会市委书记之前,反之也是如此(省委常委排名详见前文《省委常委是如何排名的?前三位固定,后面的排名原来是这样!》此处不再展开;所以可以说从个人级别上来比较是平调;二、从职权上来比较常务副省长:既是省委常委又作为省政府的二把手,不但在省委决策层面手握一票,在省政府也是分管日常事务,以某省份为例,常务副省长管省府办、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研究室、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国动办、省数据局、驻京办、省粮食物资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地质院;同时还联系省军区、省监委、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税务局、武警总队以及驻地中直单位;总的看来其实权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归根到底只是省政府的二把手,其决策权还是比较受限的,影响力也比较局限在政府事务当中;省会城市市委书记:刚刚说到基本形成了省委常委兼任省会市委书记的惯例,因此也不仅能直接参与全省重大决策,还是省会城市“一把手”,全面主持市委的工作,而且对全市人、财、物等重大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在职权影响范围上更加广泛;三、从职务来源上比较所谓的好与不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小编最喜欢用数据说话,因此我们用数据来比较下两者职务来源的情况;1、常务副省长明确下,为了便于比较,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中,统计去掉港澳台、去掉4个直辖市、再去掉十个地方省会城市是副省级城市的情况,剩下17个地方,分别是: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由于河北目前缺常务副省长、而西藏有2位常务副主席,因此也刚好是17人;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