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保持安全距离”视频流出,真相曝光,事情反转
近日,青岛“未保持安全距离”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原因嘛,说起来可讲很多,集中在:向上级选送的典型案件翻车了,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彭宇案”;创造了一个新词——“安全距离”;碰一下得赔7万,会不会成为碰瓷党的福音……
由于舆情实在太猛,央视《法治在线》栏目联线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了解具体情况。
结果,不了解不要紧,一了解吓一跳。因为在了解过程中,为了说明事实,该法院提供了事发时的相关视频。
但一看视频,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与法院描述的有很大出入,甚至可以说是大相径庭。首先,网传撞人者是男人,结果是女人。当然,这不是重点,但这个常识可不能出错,因为还用在了对外宣传上。
公众关注的重点,是案例的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从视频看,原告老太并没有突然转身往回走,基本上就是站在原地没动,似乎是在打电话。而且前后两人的距离还有蛮远的,根本没有什么“安全距离”要保持的。
也就是说,这起撞人事件,大部分责任甚至是全责应该都在后面年轻女子身上,根本就不是什么“安全距离”的事。
但到了法院的案例描述中,却完全走了样。所以,公众完全有理由质疑:一是此案法官的专业水平,如此判断怎么当得了法官,如何保证公平公正;二是这文案的撰写,不知是由文书代笔,还是法官亲笔,写成这样子,如此写作水平,实在堪忧!
问题是,这样不专业的描述,竟然出自于专业法律工作者,如果只是做做鸡汤文还可以,不至于害人,但这是案例判决,这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不犯糊涂吗?
依我看,整个事件简单明了,一般的民众都知道,就是一个被告不小心撞人的小概率事件,硬生生闹出一个创新的案例出来,这不是闹着玩吗?
笔者大胆猜测,估计是上级法院需要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什么的,结果青岛这法院便“润色”出这么一起案例报送,不惜加工歪曲,不惜什么黑白……
这下好了,视频一曝光,全国人民都知道了,闹出这么一个大乌龙。法院,可是讲事实、讲依据的地方,这不啪啪打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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