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一下,看看哪个部门管管企业发布会吧

电影《国产凌凌漆》剧照。
现在的企业产品发布会,乱得很。个别行业,尤甚。
一些发布会,企业说自己的产品多少钱以内最好;一些发布会,企业大言不惭说自己的产品很多方面全世界最厉害;一些发布会,企业或毫无根据,或张冠李戴,或故意造假,以之达到踩踏国内同行、碰瓷国外名企的目的。
上述恶劣行径,轻则贻笑大方,重则引起对手的强烈反弹。再严重一点,酿成外交事件都是有可能的。
作为全村最懂法的猪肉佬(总共只有一个猪肉佬),T先生觉得,企业发布会乱象丛生,要管一管。
那么问题就来了——
企业发布会的乱吹牛等问题
该由哪个部门来管?
现行法规对广告的定义,其实比较模糊的。大致来说,社会普遍认为,企业付费,在媒介(媒体、户外广告牌、各种显示屏)上发布的企业产品信息,就是广告。
其实,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范围是更加宽泛的。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
企业的产品发布会,是向公众推销自己的产品,完全符合“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中所指的“形式”。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广告管理部门监管,在T先生看来是名正言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那些“第一”“最强”“最厉害”张嘴就来的企业,恐怕就得喜提罚单了。
如果说不算广告,那宣传部门看起来是可以管的。发布会之后,相关内容会在各种媒体上铺天盖地发布。对于明显不符合事实、存在各种侵权可能的内容,宣传部门可以迅速出手,阻止这些内容在媒体上发布。已经发布的,依法进行处置。
企业没原则、没底线攻击对手,容易产生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类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这方面也可以有所作为。
只要明确了谁来管,企业发布会的问题,只要企业不收敛不收手,真的是可以一查一大堆。对于这样的企业,怎么罚都不算是“捕捞”,这完全是它们自作自受。
这些企业,往往还是攻击对手就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对批评它的媒体是一言不合就打官司喊打喊杀。这是典型的严以待人宽以待己。
最后要对吹牛企业说的是——
吹牛一时爽
小心爽完之后一身痒
程序性致谢:本号法律顾问、广东森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好看(学名:刘俊)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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