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了了之?被“背铐”的女律师删除了有关微博内容

烟语法明 1个月前 (03-18) 阅读数 517 #社会

河南女律师开庭前因需要复印卷宗中的鉴定材料与书记员发生纠纷,进而因拍照被法院的三名法警“背铐”带离,期间受伤的事情,自己通过微博发声维权,先是引来律师同行的声援,进而获得了“南方周末”等媒体的报道。

正在各方媒体介入报道,各平台自媒体热议纷纷的时候,搜索微博发现,涉事律师的账号已经删除了之前的相关内容,最新的微博内容已经恢复到了3月11日发布的其他案件信息,而“背铐”事件的发生日期是3月13日。

​此前的3月14日,“南方周末”从涉事律师处了解到,14日上午,经律师发声引发关注后,涉事的县法院院长已前来道歉,并表示要严肃处理。目前律协已经启动维权程序,杞县方面也已派人对接解决,承诺调查事实,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此外,有自媒体联系了涉事律师,后者表示,当时自己通过网络发声,并非是想以此施压,而是怕证据被毁灭。事发后,有多个单位联系她删原帖,她隐藏了部分帖子,但她认为,最起码要公开公正走程序,后续如果有猫腻,自己还要公开发声。如今看来,不是“隐藏了部分帖子”,而是删除了所有的帖子。类似的结果,其实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凡是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与法院发生的纠纷,大多是以这种只见开始不见结果的方式告终。

距离最近的一次是,2024年12月份的数名律师因为法院安检发生争议,进而被法警喷射了辣椒水事件。至今可见,数名律师维权的声明及有关媒体的报道、自媒体的评论文章,可就是不见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窃以为,此次的律师被“背铐”事件,大概率也会如此的不了了之吧。如此的结果,不出很多网友的预料。律师在对上述自媒体的表述中,已经透露出自己受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现在删除了相关微博的内容,肯定是基于各方面的考量。作为一名旁观者,可能无法切身体会这样的考量,但也要尊重人家的选择了。用网友留言的话是,别看律师在维权时说的言辞义正、措辞严厉,可真到了后续处理上,特别是所代理的案件还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自己身处律所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之下,就不得不考虑如何帮助消化后续的不良影响问题。于是乎,出现一次次的“不了了之”,也就不是意外了。都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这一次次的出现律师跟法院之间,因安检、复印卷宗、拍照录像等而发生争议,进入上升到动用警械、报警处理、律师媒体维权事件,已经成了近些年来时隔不久就会出现的常见新闻了。

用网友的话是,到了法院,本来是讲理讲法的地方,怎么能出现一次次因为这些基本的法律认识问题而屡屡发生争议,一直要当事人闹成新闻事件才会有人出面解决呢?一家法院一个安检规定......梳理这些常见的纠纷,不外乎法院的安检规定、卷宗的复印要求、法院内手机的使用场合、开庭时间安排重复等等普通的诉讼事务。这些诉讼事务难道就不能出台全国统一的办案规定、法院规章,而非要一次次的闹出全国热议的新闻?如此的一次次“不了了之”,也不给出权威的统一的处理结果,造成的后续影响无非有二:一是相关的纠纷仍会处于,当事人或律师还在坚持法律规定司法规定的认识之中,而各个不同的法院、法院人员仍在坚持本院自行的各自规定的执行之中,不确定的未来,确定性的将会继续发生此类的冲突,只不过换了涉事的主体罢了。二是本来应该是讲求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矛盾的诉讼过程,却屡屡案件结果没有得出,却因诉讼事务办理就造成当事人或律师与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影响司法诉讼的公信力啊!不信的话,可以看看这些新闻后边的留言区,大多数网友的留言都是,诉讼事务不按法办,案件结果怎么会依法做出?以究竟休庭期间,当事人或律师是否能使用手机拍摄法庭环境为例,在留言区里,有网友就坚持认为,尽管《法庭规则》规定的是开庭期间不能拍摄,可法院规定了不准拍摄,当事人或律师就不能拍摄。这样的理解显然没有获得所有网友的同意,有网友就公开表示反对,认为这样的理解和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执行力。可见,如果没有权威性部门针对此类问题的公开、统一说明或明晰的话,此类的纠纷还是继续发生。一次次的“不了了之”,仿佛已经成了类似事件的标配,又在预示着,这样的事件,未来又会换个地点换个当事方的继续发生......该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继续发生呢?

评论列表
  •   用户10xxx82  发布于 2025-03-19 12:15:06  回复该评论
    本来不准拍照就是一个规定啊。她要复印,可以申请复印。
  •   用户60xxx69  发布于 2025-03-19 07:10:47  回复该评论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律师的印象极差,当然,对法官也同样。
  •   6个不知道1个不清楚  发布于 2025-03-19 20:26:12  回复该评论
    [横脸笑][横脸笑]第一次同意了。。第二次不同意。。然后开始取证。。。。接着就被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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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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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情怀,心怀大众,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切身感受